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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甘肃廉政网发布时间: 2017-08-30 分享+

    1.天水市清水县秦亭镇乔李村党支部书记李继才等人在评定低保对象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李继才与乔李村村委会主任苗虎明在低保对象评定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不符合低保评定条件的一村民纳入低保对象,并违规领取低保金8964元。李继才、苗虎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追缴。

    2.平凉市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党支部书记、村扶贫互助协会法人郭元勋违规使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6年,郭元勋利用管理吊街村扶贫互助资金的便利,违规向不符合借款条件的人员出借资金2.5万元,并为一村民和自己超限额出借资金3万元,以上违规出借资金共计5.5万元。郭元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出借款项已全部退回。

    3.陇南市西和县大桥镇小山村村委会原主任虎育会骗取低保金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虎育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小山村一已死亡村民确定为一类低保对象,冒名骗取低保金共计11520元。虎育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临夏州临夏市城郊镇肖家村会计马建华乱收费问题。2017年7月,马建华借开具外来务工人员常驻证明的机会,以收取卫生整治费的名义向6名外来务工人员违规收取费用共计600元,并据为己有。马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退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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