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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访督查工作
来源:嘉峪关廉政网发布时间: 2018-06-18 分享+

    今年4月以来,市委巡察办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市“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2017年被市委列为巡察范围的28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访督查。

    回访督查工作按照“应改尽改、对号销账”的原则,采用实地走访、查看痕迹、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方式,以“机动式”“点穴式”方式,认真对照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问题清单、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报告,从五个方面进行回访督查。一看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二看整改方案制定情况。是否对巡察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分解整改任务,挂图作战,建账销号。三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全部得到落实,是否有雨过湿地皮,搞形式走过场;是否有滥竽充数,用打算干的事情代替整改完成;是否有梳理问题不细致不认真,整改有遗漏等。四看整改成效情况。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一项一项梳理,看每一项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效如何,是否真抓真改、下狠茬子、下真功夫,是否针对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五看反映评价和新问题。了解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的反映和评价,深入发现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线索。

    开展回访督查活动就是要倒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着力解决干部作风存在的顽症痼疾,推动巡察问题真整改、真解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切实把落实“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不断解决问题,推进事业发展,得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本次回访督查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后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公示。(市委巡察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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