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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嘉峪关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 2018-09-21 分享+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嘉峪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嘉峪关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

     3.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市委、市政府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4.监督检查全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办事效率、遵纪守法以及执行行政效能建设规定的情况;负责对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5.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基层党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政府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研。

     9.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变更或撤销下级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0.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市直属单位内设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嘉峪关市纪委监察局共有决算单位1个,为局本级。编制人数64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实有人数52人,比上年增加12人,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入14人、调出2人。其中:在职人数52人,包括行政人员49人,行政工勤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收1019.12万元,比上年增加231.01万元,增长29 %;总支出1108.41万元,比上年增加397.19万元,增长56 %。主要原因有:成立综合派驻纪检组人员公用经费增加综合办公楼维修改造 办公设施配置;办案相关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19.1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本部门2017 年度支出合计1108.4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53.07万元,占95 % ;项目支出55.34万元,占5 %。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万元,较上年减少101.29万元,2017年度结转的13万元综合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9.12万元,比上年增加231.01万元,增长29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52万元,增长36 %。主要原因是成立综合派驻纪检组人员公用经费增加综合办公楼维修改造 办公设施配置;办案相关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8.41万元,比上年增加397.19万元,增长56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81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成立综合派驻纪检组人员公用经费增加综合办公楼维修改造 办公设施配置;办案相关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19万元,占96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8.69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综合派驻纪检组人员公用经费增加综合办公楼维修改造 办公设施配置;办案相关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22万元,占4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19万元,比上年增加360.37万元,增长52%。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60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采暖补贴

    2.公用经费45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189.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办案经费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及接待管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支出的车辆燃料费、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5万元,减少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

    公务接待费1.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监察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此项2017年新核定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比上年增加189.83万元,增长73 %,主要原因为办案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2017年国有资产占用总额748.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33万元,非流动资产676.20万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实有车辆2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07.23万元,占采购总额100 %。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量化评价得分79.5分,其中: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得63分,失分17分,主要情况和原因是我单位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财务状况得分 15分,失分0分,主要情况和原因是我单位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规范化、合理化;人员情况得分1.5分,失分3.5分,主要情况和原因是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控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是指嘉峪关市纪委监察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嘉峪关市纪委监察局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嘉峪关市纪委监察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指嘉峪关市纪委监察局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嘉峪关市纪委监察局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公”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地方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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