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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问题的公示
来源:嘉峪关廉政网发布时间: 2018-10-17 分享+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底至6月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3个巡察组,抽调15名巡察人员,对长城区、人社局、文广新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环保局、残联、城投公司、文旅集团、粮食局物业站、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院、公安局交警支队、殡葬管理所、农机监理所、文殊镇团结村、新城镇长城村、峪泉镇嘉峪关村18家单位开展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各巡察组分别向上述单位党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反馈的主要问题予以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937-6322107(市委巡察办)。

    市委第一巡察组: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文旅集团、市规划设计院、市农机监理所、峪泉镇嘉峪关村

    市委第二巡察组:长城区、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投公司、市粮食局物业站、新城镇长城村

    市委第三巡察组: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残联、市建筑设计院、市殡葬管理所、文殊镇团结村

    市人社局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分管领导和科室对重要事项请示汇报不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个别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内部监督薄弱,缺乏有效日常监督手段和具体措施;财务管理不规范;执纪问责宽松软;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够精准,监督防控不够到位;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

    市文广新局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下属单位个别班子成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落实不严格;抓支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担当不够;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不够实;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

    文旅集团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重业务、轻党建;日常管理监督偏松偏软,对下属单位项目建设和资产、资金管控不够;财务管理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开展廉政教育不经常;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

    市规划设计院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随意化简单化;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党建工作薄弱,党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重业务、轻党建;组织生活不规范;没有建立有效用人留人激励机制;经营收入掌握不清;“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廉政约谈不规范;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

    市农机监理所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政治思想教育抓的不够紧;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工作中轻实效、重痕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制度执行不严,纪律要求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嘉峪关村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学习效果欠佳;基层党建工作缺乏总体谋划;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自律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

    长城区

    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基层干部使用网络媒体不严肃、不谨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监督管理不到位,党员管理不严格;工作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个别基层单位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模糊;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市综合执法局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费收缴不规范;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得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相关制度不健全;干部使用不规范,存在人不符岗、人岗分离现象;作风不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对基层干警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点查找不精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不强。

    城投公司

    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干部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关键部门及重要岗位的监督力度不够,在资金管理使用、设计招标、工程管理方面存在风险隐患;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粮食局物业站

    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无相关台账资料;“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无相关台账资料;企业党的领导体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不强,隐患突出,存在流失风险;对历史遗留问题研究解决力度不够。

    新城镇长城村

    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对村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履行监督职责不力,“三资”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水务局

    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对意识形态工作站位不高、分工不清、措施不力;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健全,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遵守纪律打折扣,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没有同频共振;调查研究质量不高,深入基层不经常不深入;重大项目方案制定不完善。

    市环保局

    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个别重大事项决策存在“最后一公里”现象,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没有做到全覆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研究不充分;执法监管不细致;干部日常教育监督没有持续发力,八小时以外监督存在盲点;干部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防控措施不具体。

    市残联

    重大事项决策发扬民主不充分;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落实不彻底;学习教育不系统、针对性不强,存在应付现象;干部调入、岗位调整程序不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倒置,先购买后审批;上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

    市建筑设计院

    党组织机构设置不科学,支部下辖单位点多、面广、业务杂,党建工作不能精准发力;用制度管人、以执行为本,依据流程为导向的效率意识没有成为企业执行力的有力保证;创新发展动力不足,品质观念淡化,企业竞争力不强;合同管理不严谨,合同执行整个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市殡葬管理所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梳理不彻底,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浮于表面;议事决策规矩意识不强;体制机制不完善,法人只挂名不履职,潜在较大廉政风险;理论学习效果差,重业务、轻党建;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不规范。

    文殊镇团结村

    工作维持现状多,创新突破少,服务群众能力偏弱;党员教育管理形式单一,党员管理缺乏有效措施;支部党建阵地建设不均衡;惠农政策落实不细,最低生活保障、春荒救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程序不细致,不能实现精准保障;意见建议征集不广泛,矛盾化解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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