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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岂能打折扣搞变通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 2018-11-01 分享+

    “庄浪县林业局2017年实施的果园建设投资项目,用于购买树苗,补助农户发展果业产业,通过抽查相关农户均未收到果树苗木。”

    今年2月初,接到省纪委扶贫领域交叉检查反馈的问题线索后,平凉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件问题线索评估排查小组会议决定,“扶贫资金是不能乱碰的高压线,建议对该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直查。”

  赴庄浪县展开初核工作后,面对繁杂的项目档案资料,要全部翻阅梳理,工作量大且效率低。调查人员转变思路,将焦点放在了苗木到户花名册上,农户签名笔迹明显虚假,难道联系方式也虚假吗?能不能通过打电话进行核实?

  “喂,您好,我们是市里的工作人员,向您回访一下去年(2017年)您家苹果苗木领取及栽植情况?”为了更好开展工作,初核组并未向对方表明真实身份。通过电话了解到,多数农户并未见到苗木,也未在什么表册上签过领取苗木的名字。少数农户2017年春季领到过苗木,但是领取的苗木数量及栽植面积与苗木到户花名册上信息有出入。通过电话核实了解和查阅资料的情况,大家初步认为庄浪县林业局在实施贫困户果园建设项目时,存在违规使用资金及编制虚假档案资料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掌握证据,初核组决定从项目资金的流转过程入手,从资金的拨付到支付,搞清楚资金的来源、性质及可能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大家边翻阅边梳理项目资料,遇到不清楚的情况随手做好记录。扎扎实实地做好基础工作后,大家一致认为谈话时机已经成熟。

    严肃庄重的谈话室里,相关人员道出了实情。

  2017年6月,庄浪县在实施果园建设项目过程中,将66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购置苗木(及保湿袋),其中用于非贫困户的资金390.99万元,占59.24%。相关情况全部登记在贫困户名下,造成精准扶贫档案资料中的“栽植亩数、苗木用量、联系电话、户主签名”等重要数据、信息严重失实,以致在省纪委交叉检查时露出了端倪。

  对此,时任庄浪县扶贫办主任徐克杰、县林业局局长马殿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徐克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依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四款“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之规定,徐克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殿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本是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扶贫项目,却在实施过程中走了样。其因有三: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负责人将扶贫项目等同于普通项目实施,将扶贫资金等同于其他资金使用。二是工作程序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项目,尤其是存在项目没有立项的情况下进行招投标,存在未批先实施的问题。三是监管职能未履行。项目实施后,仅是庄浪县林业局进行了自查验收,除此之外县上再没有组织过任何验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缺失。这也警示广大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务必要牢记纪律规矩,做到政策落实不打折扣、不搞小动作,才能真扶贫、扶真贫、早脱贫。(通讯员 王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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