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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德力源分公司一业务主办贪污职工福利费被判刑
来源: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时间: 2018-11-29 分享+

    2018年11月27日上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力源分公司综合部原业务主办姬俊杰贪污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姬俊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所退赃款及职工福利卡返还被害单位。

   

    审理查明,2010年8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姬俊杰在酒钢公司德力源分公司综合部担任综合业务主办期间,利用其负责酒钢职工福利卡审核、发放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办理并占有酒钢退休、内退职工福利卡116张,其个人持卡消费17803.5元,套取现金220232元,侵吞公共财物共计238035.5元。案发后,姬俊杰私自给部分持卡人退赔现金110450.9元,退缴赃款127584.6元。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姬俊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贪污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予以确认。鉴于案发后姬俊杰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坦白情节,且积极退还全部涉案赃款,具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遂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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