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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关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嘉峪关廉政网发布时间: 2019-04-24 分享+

    根据省委第八巡视组的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9月至12月对我区开展了巡察。2018年12月12日,巡察组召开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11月9日巡察组初步向区委反馈问题),指出我区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六个方面存在24个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按照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分别于2018年11月13日、12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任务。区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和区长为组长,区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和各基层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靠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对基层各单位的综合协调、跟踪推进和督促指导。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挂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限期整改的1个,计划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四个意识”还需增强”的问题

    1.针对“区委结合实际谋划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区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召开了2019年度重点工作调度会,对“双促双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变”改革、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维稳信访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良好作风和形象促进全区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区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健全了区委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机制,保证了“三重一大”决策的科学性。三是认真落实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工作制度,班子成员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和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定期不定期到联系单位开展调研、督查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针对“依法行政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制定了《2019年度雄关区学法计划》,做到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法不少于1次。目前,区委已开展领导干部学法3次。二是以“七五”普法工作为重点,加大法治文化推进力度,以“法律八进”、“法治四创”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居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甘肃殷剑宏律师事务所签订了2019年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合同,区委、区行政在重大事项决策、矛盾纠纷处置等涉法事务中积极咨询、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的水平。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针对“肃清流毒影响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提高政治站位为重点,全区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全区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各类宣传展板等宣传场所以及工作资料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将涉及王三运、虞海燕和马光明流毒的报刊、杂志、展板、工作资料进行了彻底清理。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4.针对“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书记办公会和全区重点工作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日常持续抓好廉政教育、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履责情况报告、跟踪问效督促检查等工作。二是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差旅费、接待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区已完成了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三是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委派驻雄关区纪检监察组调研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整改工作加强跟踪问效,加强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整改促进全区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四是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财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费用报销工作,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加强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5.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和内容。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今年区委理论中心组已组织开展学习5次。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班子成员联系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1次。二是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月下旬对基层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存在实际学习内容与学习计划有出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偏少等问题的单位当场反馈,即知即改,确保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6.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于1月17日召开了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通过大会述职和领导点评,总结了经验、查找了不足、明确了方向,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活动,着力构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指导、督促全区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在全区推行“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全国党员管理系统、陇原先锋教育平台、雄关党建网、QQ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资源丰富、形式多样、视听结合的优势,为党员搭建学习教育平台,使党员从传统的“宣讲学、被动学、学不懂”向“直观学、主动学、学得会”转变。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7.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全区各级党委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今年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制定了《2019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及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结合与市委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进一步明确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积极做好网上跟帖和舆情管控工作。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严格执行区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和网站信息上传审批制度,做到发布的信息思想正确、事实准确、内容充实、及时有效。三是区委和各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在2018年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陈述,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找,认真剖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8.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照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深化书记办公会及全区重点工作调度会制度,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综合部署,以科学指导和强有力的措施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区各项重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常态化开展绩效督查工作,对安排部署的党建工作从落实的进度和成效上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9.针对“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完成全区党支部达标建设,稳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落细落实。三是严格落实联系点工作制度,持续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力度,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和提升工作。四是对全区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求峪泉镇、各社区及时在党员干部中进行通报,以案明纪、以案促改,通过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实行党建工作纪实化、成效化管理和常态化考核机制,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清单制、销号制,分层分类压实各级党组织管理责任。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0.针对“党内制度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委议事规则等党内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二是明确将“三重一大”、“一岗双责”、意识形态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个人述职报告,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纳入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三是重新修订完善了《雄关区综合管理制度》,对陈旧过时、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进行更新、废止,对不完善的进一步完善,对缺失的部分进行及时补充,为全区各项工作提供坚强制度保障。目前,新建制度8个,完善制度17个。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修订完善了《雄关区综合管理制度》

    1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结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基层党建“365”监测工作,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甘肃省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为遵循,针对全区机关、城市社区、农村党支部制定统一规范的“三会一课”记录范本。二是通过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党内组织生活进行规范指导,进一步提高要求、统一标准,保障高质量组织生活的开展。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2.针对“党员培养考核材料把关不严,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对近几年发展党员中存在的政审不严、资料不全、会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整改,对个别人员《入党培养对象考察表》、《入党志愿书》中有关内容填写不全、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加强党员培养发展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发展党员基本程序发展党员,严把各个环节的审核,保证发展质量。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3.针对“干部管理制度不严格,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上自2009年成立以来,区机关共有“四部两办”,核定编制21个,实有编制24个,各部室(办)编制人员少。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区委、区行政承担着全市200余项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从基层各单位长期借调工作人员22人,并办理了借调手续。另外,市上相关单位借调我区干部11人。区委已多次向上级各部门反映,希望尽快解决借调问题。二是对全区的岗位空缺情况进行了统计,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待时机成熟对有关干部进行提拔、调整和交流。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镇、村、社区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人员管理,对非党员从事与基层党建业务相关工作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四是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对各类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要材料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对上报材料质量不高、不合规范要求的,责令重新上报。

    完成时限:正在整改,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还需发力”的问题

    14.针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隐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主体责任,督促峪泉镇、各社区对《“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和整改情况清单》中查找不准、不属于职责权限内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清理。二是积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全区各类会议和发文,为基层单位留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谋发展、抓落实。认真贯彻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基层单位服务大厅“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要求,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三是认真落实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到联系单位开展调研指导,一线蹲点,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和各领导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班子成员拟定了全年调研课题,以便带着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为区委、区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5.针对“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支部理论学习会等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推进中央、省、市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二是对不担当、不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巡察反馈以来,区委督促峪泉镇党委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点上访人员进京上访和有关村组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进行问责,其中大会检讨1人,作出书面检查3人,对1个村级党组织班子进行了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根据市上相关部门与区上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全区实际,各部室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目标责任书,避免内容上下一般粗,不切实际等情况出现。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6.针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挺纪在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通报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开展警示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作出检查、提醒谈话等方式,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手续,积极与借调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加强对借调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外借的科级干部定期回原单位了解熟悉单位近期工作,督促其按要求参加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好自身岗位职责。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五)关于“领导班子党的意识不强,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不牢”的问题

    17.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1月23日,区委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审核对照检查材料等准备工作,为民主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营造了良好氛围。会上,班子及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有红脸、出汗,又有加油鼓劲,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基层各党委根据区上的统一安排,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将相关材料报党群工作部审核通过后,于春节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区上联系领导到会指导。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全区各基层党支部于2月底前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二是在2018年度年终考核工作中,加强对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审核,杜绝述职报告与上年度报告雷同情况的发生。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及基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于大额经费使用、专项经费使用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履行支付程序,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二是全区各单位根据最新的工作职责,结合岗位实际,认真查找各岗位的潜在廉政风险点,制定务实管用的防控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将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通过网站、电子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公开公示,设立了监督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自觉接受派驻雄关区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在大额设备采购中主动邀请派驻雄关区纪检监察组监督。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9.针对“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严,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问责力度。巡察反馈以来,区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名社区领导干部因违反组织纪律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峪泉镇党委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点上访人员进京上访问题所涉及到的镇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了问责;对1名村干部履行工作责任意识不强进行了问责。三是将警示教育纳入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通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自酿的苦酒》警示教育片等,让廉政教育入脑入心、触及灵魂,切实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0.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坚决杜绝大额提取备用金和随意列支经费,严格审核把关报销单据。结合月绩效考核,加强对基层单位财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财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峪泉镇和各社区对照督查内容完成了自查工作,并上报了自查报告。二是加强对全区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各项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强化问责效应,推动制度落细落实。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1.针对“党员干部遵守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区各党委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等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政治纪律的学习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三是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了全区2019年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和区委主要领导加强对填报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个人事项报告工作规范严谨。四是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中存在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六)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力不够,还未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2.针对“‘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有关内容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学习,不断提高各级党委的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督促峪泉镇和各社区党委向区委和派驻雄关区纪检监察组上报2018年度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基层党委发生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时及时向区委进行汇报。三是督促班子成员落实联系点工作制度,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和抓早抓小工作,加强检查落实,做到廉政与业务并重。结合此次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对各自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好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特别是对巡察组指出的本单位个性问题要对照反省、举一反三,固正纠偏、标本兼治,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3.针对“监督执纪不严格,主动作为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充分运用参加或列席会议、开展谈话、专项检查等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2018年12月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雄关区“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16次,开展谈话6人次,开展监督检查1次。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发送节日廉洁提醒信息、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向雄关区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三是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在元旦春节期间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雄关区机关、峪泉镇、各社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劳动纪律等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单位相关负责人反馈,督促做好整改。四是严肃执纪问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巡察反馈以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2人,大会检讨1人,对1个村级党组织进行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4.针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区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嘉峪关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党政机关会议暨表彰奖励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守好“底线”,不碰“红线”。二是根据《中共嘉峪关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涉农领域交叉互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区各单位聚焦公务出差、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对峪泉镇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有关人员,已责令整改完毕。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费用报销等工作,各单位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加强对有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严把原始票据、经费使用合规性的审核关,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签字程序,坚决堵住管理漏洞。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期间,派驻雄关区纪检监察组对雄关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有力推动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全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持续抓好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长管长严。

    (三)注重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对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机统一,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能发现倾向苗头、能制定管用措施、能确保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全力推进全区各项工作稳中向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雄关区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宋清雪,联系电话:0937-6220080,电子邮箱:40260505@qq.com,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建设西路5号雄关区党群工作部,邮政编码:735100。

 

 

 

                                                                     中共嘉峪关市雄关区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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