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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多高的坎,让两任支部书记栽跟头
来源:发布时间: 2019-06-13 分享+

    前任村党支部书记杜振杰因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十万余元被人民法院判刑,尚在服刑期。然而,谁都不会想到的是,继任的党支部书记张福宝依然敢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上“动脑筋”。平凉市庄浪县韩店镇花河村居然上演“前腐后继”的怪事。

     2018年6月25日,庄浪县纪委收到关于韩店镇花河村党支部书记张福宝违纪问题的举报件,其中就有退耕还林的问题。

     前车之鉴,就在眼前,张福宝还会在退耕还林资金上出问题吗?会不会是诬告?带着疑惑,庄浪县纪委调查组对张福宝开始了调查。

      与设想完全相反的是,面对调查组,张福宝直接承认了自己的违纪问题,并且详细告诉了问题经过。

     原来,张福宝实有退耕还林面积3.5亩。但2002年至2012年间,该村前任党支部书记杜振杰为套取补助资金,给张福宝名下多报7亩退耕还林。在补助资金发放后,杜振杰再从张福宝手中取走多报的7亩退耕还林的补助资金。

    十多年下来,张福宝就知道了村委会在自己名下申报的退耕还林面积是10.5亩。而这恰恰成了张福宝眼中的“漏洞”。

    张福宝于2013年3月至2014年1月担任花河村村委会主任,2014年1月至今任韩店镇花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掌握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的权力后,那个“漏洞”也变成了张福宝走向违纪的一个“方便之门”。

     张福宝交代:“我实际于2002年在狼狼屲退耕2亩,2003年在杏树沟退耕1.5亩。2013年,我发现自己在2012年只领取了3.5亩的退耕还林补助,于是在清理退耕还林面积时,我按照往年我名下的面积,向镇上反映情况,镇上给我补发了2012年少打的7亩补助资金,并从2013年开始,每年按照10.5亩享受补助资金,直到2017年。”

    经查明,韩店镇在清理花河村退耕还林面积时,张福宝利用职务便利,多申报7亩退耕还林面积,6年间张福宝共违规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780元。核查还发现,张福宝还存在以他人名义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00元及违反群众纪律对村级账务未进行村务公开的违纪问题。

     张福宝的行为违反了党纪法规。依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庄浪县纪委监委于2018年12月24日,给予张福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你村前任村党支部书记因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被判刑,现仍在服刑,你作为继任村干部,仍违反法律规定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款,你对自己的这种行为是怎么认识的?”

     面对这个问题,张福宝低头不语。他在忏悔反思材料中写道:“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由于我一时错误的想法而造成今天的后果,我深刻检讨。”他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纪法规,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真正发到困难群众手中,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执纪者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是极好的警醒教育素材,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警示我们必须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守住纪法底线。(柳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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