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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 2021-01-04 分享+

        按照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专项巡察组于2020年4月15日至7月10日分别对大景区管委会党组、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9日,集中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大景区管委会党组、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健全4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充分认识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引领中心工作发展,紧紧围绕文物保护、文化研究重点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

        7月29日巡察反馈会后,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立即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书记、大景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为组长,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大景区管委会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在党组会上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扎实推进。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分析问题原因,细化整改措施46条,制定了《嘉峪关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节点、按质量、按要求整改到位。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持续提升,文物保护、文化研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以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动了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事业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嘉峪关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截至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中,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13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1个,1年内整改到位问题4个(1个需长期解决问题、3个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积极推进中。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扎实”方面存在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大景区管委会党组对市委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嘉发〔2019〕25号)仅在2019年11月15日党组会学习过一次,没有按照聚焦“两高目标、推进三城建设、做实六共举措”的总体思路,对“重视长城历史文化传承弘扬,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中涉及具体工作的“提升长城保护展示水平”“建设长城文化大景区”“进一步提高文旅融合发展”等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深入讨论,也没有进行安排部署,更没有拿出具体举措。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统领作用,组织全体科级及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嘉发〔2019〕25号)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习领会更深刻、掌握精神更全面、贯彻落实更坚决。二是精心组织研讨交流。组织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讲话和指示精神”大讨论,针对“提升长城保护展示水平”“建设长城文化大景区”“进一步提高文旅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研讨,通过研讨交流,进一步理清思路,拓宽视野,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文物保护和文化研究事业发展的具体行动。截至目前,已召开研讨会4次,后续工作中将持续开展研讨交流活动。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抢抓重大历史机遇动作迟缓,存在等靠要思想”的问题。2019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时强调“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面对如此重大历史机遇,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作为文物保护、长城文化研究传承的责任部门,没有及时提出基本思路或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计划,也没有积极主动向上沟通衔接,争取更多项目提早纳入省级或国家级规划。围绕现有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峪泉古街等重大项目提出我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总体思路也比较晚。经谈话了解,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总体建设思路都是在等,等上级有了部署才按部就班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为积极稳步推进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一是主动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沟通对接,在前期提交的《关于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2020年拟实施项目的报告》《〈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甘肃省规划(建议稿)〉修改意见》的基础上,联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印了《关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甘肃省建设保护规划〉嘉峪关市相关内容的发展建议》并及时上报省文旅厅纳入省级规划。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市政府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就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签定的《嘉峪关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前期工作,委托编制《嘉峪关市遗产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暨嘉峪关长城文化公园建设规划》。二是切实增强推进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贴保护、研究、弘扬三大职能,发挥文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单位发展智库作用,印发了《关于征集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课题研究的通知》(嘉文研院发〔2020〕36号),征集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论文共计八十余篇,为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共谋发展之策。三是积极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线上培训班并传达学习主要精神,及时跟进和掌握国家层面有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建设的最新方针政策。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一周年之际,结合人大、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提高站位、建言资政、营造氛围,为稳步推进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四是主动作为,有序推进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各项工作。8月19日,邀请中国长城学会常务副会长、著名长城专家董耀会作客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作了题为“长城的历史价值与新时代意义”长城文化专题讲座,并对我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进行指导。9月2日,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了市政府政研室召集的长城文化传承调研座谈会,就打造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促进长城精神和文化传承,与国家文物局及省内部分知名专家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10月14日,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并对项目工作进行了分解。会后,我单位第一时间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并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通过超前谋划、认真准备,确保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牢牢把握主动,始终保持与各项目单位良好的沟通配合,力争实现项目有序推进。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大景区管委会负责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世界文化遗产公园)于2013年11月21日获得省发改委立项批复,12月9日市发改委转下达批复。项目主体工程于2017年开始建设,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土地及相关项目资产权属归口景区公司,导致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渠道不畅,只有花博园项目部分建成并投入使用,长城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和遗产监测中心至今仅是主体建成,项目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后期项目交于文旅集团负责,项目负责人不断调整,实施机构不断变化,影响项目整体有序推进,按时完成2020年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三大中心建设运行”难度增大。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已移交的嘉峪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遗产公园项目)等工程项目,积极配合市文旅集团尽快熟悉先期实施的项目情况,明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一方面,协助文旅集团对各项工程建设的各项手续、资料档案进行全面梳理,现场查看建设实体,理清了工作头绪。另一方面,配合文旅集团在接续推进有关项目的同时,陆续完成了新建停车场、旅游厕所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此外,根据中央“清欠”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协助文旅集团编制项目统计及支付计划表单,同时据此向市财政及时申请“清欠”资金,目前有关工程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即将拨付。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学习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大景区管委会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仅以传达文件方式简要进行了学习;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虽及时组织了学习,也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研讨交流,撰写了心得体会,但总体学习效果未达到入心入脑、见行见效。从发放的调查问卷来看,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68.3%的同志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物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没有进行作答或答非所问。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雄关史地学术沙龙”、丝路讲堂等多种形式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和文化研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示范引领学、干部群众全员学的多渠道、全覆盖常态化学习机制。截至目前,共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院属5个党支部共开展讲党课6次,开展了“保护长城遗址、弘扬民族精神、做好长城守护神”“文物图片展进社区”“学习《黑山岩画保护条例》”“领略飞天神韵,学习莫高精神”“以党建引领创新发展”等主题党日活动15次,举办“雄关史地学术沙龙”2次、丝路讲堂3期,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学习效果,以更扎实的理论基础指导文物保护和文化研究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查,积极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笔记调阅等制度,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党员干部抓好自身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一周年开展研讨交流,分享心得体会,巩固学习成果,激发党员立足本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推动文物保护和文化研究事业发展。三是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一周年之际,积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一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守望长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一周年”文化艺术作品展、“长城讲堂”、“从金城关到嘉峪关:河西走廊丝路驿站文化研讨会”、长城精神主题宣讲、“保护长城,爱我中华”长城保护志愿者活动、文物保护成果网络展、文物保护先进事迹宣传,进一步推动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持续掀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视察嘉峪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热潮。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存在问题

        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在2019年7月2日、9月23日和11月23日三次党组会议研究大额资金支出时,党组成员没有发言记录,也没有研究结论,无法反映“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做到专人记录、专人保管,领导班子成员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方式、决策内容做到详尽、如实记录在案,并形成会议纪要。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在2017年9月5日、10月30日、11月16日三次党组会研究财务收支计划时(金额分别为156.6万元、115.44万元、297.42万元),会议记录不详实、不规范,无具体金额数,研究讨论过程缺失,3名党组成员共用一个“同意”作为研究结论;2019年共召开17次院务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内容完全一致,会议记录内容均为“会议研究通过了XX事项”等语言表述,无法体现研究过程和发言表态情况,亦无法真实反映民主决策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已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等逐一梳理,严格按照党内规则和议事程序研究决策重大问题,规范会议流程,并如实记录。二是严格规范院务会、党组会议题审议流程,领导班子提前了解掌握会议审议事项具体情况,会上对审议议题进行完整说明,所有研究审议事项必须形成明确意见,确保议题审议质量效果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不及时”的问题。2018年3月马庆珍调任大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后,班子未及时调整分工,“一把手”一直分管单位财务工作,直到2020年3月才将财务工作交由副主任马庆珍,违反“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领导班子成员合理分工。大景区管委会和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整合后,召开会议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合理分工,将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等工作分别交由班子成员各自分管,做到“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坚持会前沟通酝酿,会上集体讨论,形成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合法。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关于“内设机构负责人长期空缺”的问题。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于2016年11月成立,内设办公室、外事联络部(旅游文化交流中心)和丝路(长城)杂志社三个科室,核定4名全额事业编科级干部职数。目前,除杂志社主编外,其余3名科级干部至今尚未配备,工作一直由下属研究所和文管所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承担。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中。根据2019年7月17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嘉峪关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和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机构整合方案(试行)》,核定嘉峪关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机关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0名,但目前省、市还未出台相关改革方案。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目前仍保持现状,将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逐步解决。

        完成时限:2021年7月29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方面

        9.关于“文物保护责任落的不实”的问题。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负责根据全市文物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我市国家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承接和管理相关文物保护项目工程建设。但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自成立时,就没有设置专门的文物安全保护和文物业务管理机构,市文物局等部门安排和转办的与文物安全、文博业务有关的工作无专门对接科室,文物保护维修工作由长城保护研究所、魏晋墓保护研究所和黑山岩画保护研究所随机承担。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中。一是根据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外事联络部(旅游文化交流中心)全面负责全市文博单位的文物安全、安全生产、文物业务和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积极对接市文旅局等部门安排和转办的与文物安全、文博业务相关工作,严格履行文物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二是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重新确定机构设置,设立文物保护部,专门负责文物保护和文博业务工作;设立安全管理部,专门负责文物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并配合市文旅局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7月29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关于“‘三定方案’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大景区管委会内设产品研发部,主要职能是“制定旅游商品研发扶持政策,建设旅游纪念品制作展示中心,支持重点企业特色旅游商品设计研发和纪念品产业化开发”等。经了解,产品研发部主要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公园项目建设、景区内经营项目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旅游商品研发职能未发挥,实际工作未开展。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大景区管委会和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整合后,结合具体情况,重新对各部门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细化优化,引导中层干部积极将本职岗位工作融入全年工作的大局当中,强化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荣誉感,不折不扣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的落实;对2020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按相关职责制定了具体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二是向文旅集团送达《关于转发十一届市委第七轮专项巡察组巡查反馈意见的函》,将文旅集团所辖文物景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函告转达并提出建议:建议文旅集团采用文创产品研发制作完全外包的工作模式,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本土文化为基础、以创意研发为支撑、以产品质量为前提、以科学技术手段为引领,将我市独有文化特质进行提炼加工,为景区提供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和制作,并结合景区推介进行打包宣传,启动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模式,进一步增加景区经济收入。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2018年12月市政府公布了《嘉峪关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清单》,明确了全市3处全国重点文物和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责任单位。作为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的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在履行文物日常管理职责上不到位。目前我市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现状较好,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基础薄弱,文物本体存在安全隐患,周边环境整体较差,特别是二分沟庙、民航嘉峪关站旧址等建筑保存现状不好,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无法得到基本的维护和整治,缺乏应有的安保措施。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中。一是2020年9月4日院分管领导带领业务科室负责人到市文旅局进行工作对接,就我市市级文物的保存现状、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下一步保护建议进行沟通。并就编制市级文物保护计划、争取市财政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施保护项目、加强日常管理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二是针对二分沟庙文物本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已委托相关单位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完成现场勘查,目前正在编制保护修缮方案,待方案获批和资金到位后即可组织实施保护修缮工程。三是对我院负责管理的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求负有管理责任的院属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清单》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处置。

        完成时限:2021年7月29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关于“个别项目前期论证不足,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在个别重点项目上前期论证不充分,致使项目无法实施,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如2017年2月批复的彩绘艺术大观项目,预算总投资4560万元,前期花费675万元,但由于项目资金短缺、呈报样稿质量不高等诸多问题,在仅绘制10米唐卡后,项目无任何进展,目前处于停滞状态。2017年10月批复的黑山岩画风景区旅游开发项目,前期花费48.51万元,由于该项目设计方案在编制过程中,对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考虑不充分,未通过省文物局专家评审,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组织各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人员深入学习项目管理、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绩效评价等制度,要求在项目工作中充分做好前期论证,保障项目可行性,避免资金浪费,确保今后项目实施合法合规。9月23日,我院与《丝绸之路彩绘艺术大观》项目实施方甘南州夏河县白嘎尔文化传承创新博览园有限公司进行会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现有历史文本、绘图文本、已绘制完成的10米长卷(唐代部分)和10米海陆丝绸之路的底稿作为目前项目阶段性成果。二是我院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多次到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就项目产生、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过程控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咨询,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项目管理方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关于“免费开放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下属长城博物馆共收到国家和地方财政拨付的免费开放专项资金454万元、425万元、304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商品服务等应由财政负担的基本支出105.9万元、157.69万元、123.83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23%、37%、40%,违反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专款专用规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向市财政局积极争取长城博物馆市级财政资金补助28.50万元,将其纳入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在以后工作中,我院将每年继续争取市级财政资金,以减少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比例。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关于“责任意识不强,经营项目利润流失”的问题。大景区管委会自成立以来,没有对景区经营者的条件、资质、选拔、约束及惩罚等细节问题进行明确制度约束,存在求稳怕乱的保守思想,合同期满后,也只是按照惯例优先续签,造成景区经营户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环境卫生水平不高等问题。同时,把本该由景区经营的盈利项目外包,造成景区利润流失。2015年7月,景区公司签订的景区西门外娱乐项目(包括卡丁车、电瓶观光车等),年租费6.05万元,每年仅一项电瓶观光车项目的利润就在150万元左右,一租就是6年,租赁费与承租人经营利润差距达25倍,这种“稳赚不赔”的项目还不只一家。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中层干部政治思想教育。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会议等对中层干部进行理想信念、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培养中层干部忠诚意识、敬业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二是向文旅集团送达《关于转发十一届市委第七轮专项巡察组巡查反馈意见的函》,将文旅集团所辖文物景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函告转达并提出四条整改建议,积极协调文旅集团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关于“专业人才缺乏,制约研究工作开展”的问题。机构改革后,原大景区管委会多年从事检票、讲解、安保、物业管理的工勤人员转岗至研究院从事文化研究、文物保护和文保课题研究等工作,人员构成、专业素养与实际研究岗位不相匹配。同时,受编制性质影响,对文物保护和文化研究方面的人才吸引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一是在原有“1+5”梯次帮带能力素质大提升措施的基础上,探索人才培养发展规划。二是加大引才力度,9月新引进1名文博专业硕士研究生人才,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补充新鲜血液。结合我院实际需求,向市委组织部申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争取引进更多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壮大人才队伍。三是立足课题研究,培养带动专业技术人才研究能力,2项省级课题、2项市级课题、12项院级课题按计划积极推进中。四是积极鼓励专技人才自我提升,1名专技人才考取省委党校文化旅游管理方向研究生,积极组织全院专技人才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与高校、科研院所、文博单位开展学习交流。10月,按照省文物局安排,我院1名副研究馆员赴省文物局岗位挂职锻炼,来自肃南县文殊山文物保护管理所、肃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名专技人才来我院挂职锻炼,我院积极做好挂职锻炼人员的保障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基层文博人才培养提升。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29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关于“制度机制不健全,部分工作存在隐患” 方面存在问题

        16.关于“权责不清,文物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我市文物管理责任单位是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文物直接使用单位是文旅集团,文物保护执法单位是文旅局。白天文旅集团负责景区的管理经营,晚上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负责文物安全保护。如遇游客夜间滞留、白天游览期间发生安全问题或游览时有破坏文物等情况时,执法单位不能及时赶赴现场,经营单位和管理单位容易出现多头管理,责任不清,衔接不顺,文物保护安全存在隐患。2019年6月28日中午14时,某游客将无人机带入关城景区内,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导致其操作无人机将柔远楼二层屋檐上的瓦质构件“滴水”损坏。2020年6月14日、6月15日和7月11日关城文物景区接连发生游客擅自攀爬、踩踏长城城墙事件。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游客攀爬踩踏的城墙部位进行及时修复,并恢复文物原状。8月28日,与使用单位文旅集团进行对接,强调景区经营管理过程中做好文物安全的重要性,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遵守“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其强化白天景区管理过程中对文物安全的重视程度,相关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并制止游客破坏文物安全的行为。二是要求关城文物安全直接管理单位—长城保护研究所,加强对关城的巡查检查管理工作,加大文物安全防范力度,发现安全问题或接到反映破坏文物情况,要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市文旅局,配合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在交接班工作中,双方值班人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检查文物安全,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厘清责任,确保不出现安全管理漏洞、不发生安全隐患。四是在景区广播中增加文明旅游提示语,多次循环播放,强调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在关城增设和重新喷涂文物保护提示标语牌,提醒游客在关城旅游时注意爱护文物,做到文明旅游、不破坏文物。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缺失”的问题。根据《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文化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但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并未对长城博物馆专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也没有建立相应绩效评价制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结合省文物局有关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制度和相关规定制定了《嘉峪关长城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制度》,修订完善《嘉峪关长城博物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

        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8.关于“长城博物馆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2016年11月22日批准成立的嘉峪关长城博物馆为自收自支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不得从事经营活动。长城博物馆自收自支的机构定性制约了其公益性职能的发挥,也违反了《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中。根据2019年7月17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嘉峪关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和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机构整合方案(试行)》,核定长城博物馆全额事业编制10人,但目前省、市还未出台相关改革方案。目前,仍保持现状,将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逐步解决,争取在新的机构改革时彻底解决长城博物馆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7月2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整改,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落实的整改任务,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整改重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做好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文物保护和文化研究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靠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把职责摆进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整改问题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跟踪督办,持之以恒落实整改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抓紧抓牢、落地见效。 

    (二)抓实后续整改。对已整改完成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正在推进整改的,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完善长效机制。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把有效做法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牛海鹏,联系电话:0937-5986510,电子信箱:416799280@qq.com,通讯地址:嘉峪关市文化中路1598号嘉峪关大剧院办公区二楼,邮政编码:735100。

 

 

                                                                                                                                                      中共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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