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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 2021-01-04 分享+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7月10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文旅局党组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巡察。7月28日向我局反馈了“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扎实”“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制度建设不健全,部分环节存在风险隐患”4个方面17条具体问题,提出了4点意见建议。现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将我局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市委第七轮专项巡察是对我局党组落实政治责任的全面检验,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全面检查,对文化旅游事业的全面检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理念,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是否牢固的试金石,作为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学习贯彻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员参与,以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推动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靠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赵淑敏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4大类17项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市文旅局党组关于对十一届市委第七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36项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相关责任科室分别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不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进度滞后、阶段性成果不明显的及时提醒,保证了整改效果。

        (三)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督促落实。7月28日,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局党组当即召开巡察整改安排部署会。7月31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对十一届市委第七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10月1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审定《整改进展情况报告》。11月1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对巡察整改的专题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带头指导,班子成员多次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分析工作任务,改进整改措施,办公室及时梳理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截止目前,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7条具体问题,已整改7条,正在整改10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扎实

        1.关于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对市委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嘉发﹝2019﹞25号)中“重视长城历史文化传承弘扬,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涉及具体工作内容的“提升长城保护展示水平”“建设长城文化大景区”“推动长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以及“加强长城文化研究阐释”的相关要求,没有结合实际深入调研研判,也没有进行安排部署,更没有拿出具体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坚持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文化旅游事业落地生根。完善理论中心组、周学习计划,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甘肃、视察嘉峪关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学习内容,统筹安排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学习形式,把学习任务和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二是制定印发《市文旅局关于分解<中共嘉峪关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提升长城保护展示水平、建设长城文化大景区、推动长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长城文化研究阐释、大力传承弘扬长城精神、做精现代农业产业、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乡风文明建设等15个方面进行了任务分解,逐项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重点任务、阶段成效和完成时限,目前各项任务正在稳步推进。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抢抓历史机遇意识不强,动作迟缓的问题。2019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时强调“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面对如此重大历史机遇,文旅局作为文物保护、文旅融合发展的统筹协调主管部门,没有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我市如何更好的融入全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总体思路进行深度研讨,也没有积极主动向上沟通衔接,争取更多项目提早纳入省级或国家级规划,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总体思路主动谋划的少,坐等上级安排部署后再开展工作的思想存在。围绕现有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峪泉古街等重大项目提出我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总体思路也比较晚,直到2020年5月才将基本思路向省上沟通衔接。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领导小组的安排,8月20日由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就嘉峪关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签订框架协议。同日召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一周年座谈会”,会议上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中国遗产研究院就公园建设理念、规划设想、项目开发、文旅融合等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深入研讨。二是因大景区管委会和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机构整合,为确保我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各项任务顺利进行,我局及时在原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根据嘉办字〔2020〕10号文件要求,办公室下设工作组调整为综合协调组、文物保护工作组、项目建设组,并明确了各工作组职责分工。三是根据嘉发〔2019〕25号、嘉办字〔2020〕10号文件要求,《万里长城——嘉峪关文物保护规划》修编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嘉峪关段)详细规划》编制合并进行,总投资307.1万元,费用从省重大项目前期费资金(247.1万元)和市财政资金(60万元)列支。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由市文旅局负责的《两规》编制工作。10月12日经公开招标,中国建设设计研究院(联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以299万元中标。四是10月13日,由市政府副市长义战鹰同志主持召开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我市公园建设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宣读了《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职责》和《建设内容任务分解表》,会议要求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市文旅局、大景区管理委员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文旅集团按照职责划分和任务分解,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工作组的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完成时限:正在整改,2021年7月28日前完成。

        3.关于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2016年3月国家文物局将我市“果园-新城墓群之新城墓群安防二期工程”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并要求“抓紧编制审核报批项目设计方案,推动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市文旅局直到2019年5月才完成设计方案的编制与报批工作,截止目前项目仍未完工。

        整改情况:果园-新城墓区之新城墓群安防二期工程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内容,并顺利通过第三方检测。经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决算审核,已完成初审,现进入复审阶段。

        完成时限:正在整改,2021年7月28日前完成。

        4.关于学习不深入,浮于表面,效果不明显的问题。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嘉峪关关城,对推进嘉峪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难得的历史机遇。市文旅局党组作为我市文物保护和文旅融合牵头抓总的部门,仅以例行传达文件的方式进行了简要学习,没有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也没有真正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从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72.7%的同志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物保护和文化旅游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没有进行作答或答非所问。

        整改情况: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要任务,领导干部带头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深刻领会和把握核心要义。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完成时限:正在整改,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

        5.关于对加强党的建设认识不足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已于2019年4月重新修订,但市文旅局2019年6月制定的党组工作规则仍沿用修订前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局党组与局工、青、团、妇和局机关党委是“领导关系”还是“指导关系”混淆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工作制度》。对该《制度》第一条,修改为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十条,修改为局党组领导局工、青、团、妇开展工作。第十一条,修改为局党组领导机关党委开展工作。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周例会议反复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规,开展了党章党规党纪、《民法典》知识测试,检验了学习效果。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按照市文旅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需经过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但抽查发现2019年市文旅局有14笔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会计凭证均以局务会通过为背书。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着力加强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了决策事项清单,规范了决策会议要素,提高了决策规范化水平。二是局统计财务科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专项资金支付审签单、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合同、协议审签单,规范了资金支付流程。三是财务人员已将党组会议记录复印留存至凭证内并加强了人员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以来,市文旅局没有局务会议记录,以会议纪要代替会议记录。而党组会在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均以“同意”或“局务会研究过了,我同意”一笔带过,只记录决策结果,无法体现研究过程和发言表态情况,亦无法真实反映民主决策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2019年8月以前,局党组会多以扩大会形式召开,非党组成员参与表态决策。

        整改情况:一是接到巡察整改通知后,局党组立即整改,准备专门局务会会议记录本,指定专门人员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二是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规定,提高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局党组严格议事程序,非涉密议题提前分送班子成员思考,每位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注重听取吸收不同意见,防止“一言堂”。同时,完善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党内重大事项公示等制度,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渠道。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8.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不及时的问题。2019年11月,市文旅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调离,其分管的工作一直由协管的副调研员负责,至今未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

        整改情况:8月22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印发了《中共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县处级干部工作分工方案》(嘉文旅局党组发〔2020〕18号)。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9.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2018年12月市政府公布了《嘉峪关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清单》,明确了全市3处全国重点文物和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责任单位。作为文物保护行政主管单位的文旅局在履行行业监管上不到位。目前我市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现状较好,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基础薄弱,文物本体存在安全隐患,周边环境整体较差,特别是二分沟庙、民航嘉峪关站旧址等建筑保存现状不好,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无法得到基本的维护和整治,缺乏应有的安保措施。

        情况说明: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的通知》(嘉机编发﹝2016﹞66号),市文物局负责对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进行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管;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负责在市政府、市文物局的双重指导下承担全市文物保护、研究方面的具体工作,全市所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均由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负责。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0年7月17日向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下发《关于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二分沟庙保护维修的函》,督促其尽快编制保护维修方案,积极争取资金对二分沟庙进行保护维修。在接到巡察整改意见后,我局于8月27日和9月22日分别向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下发《关于对文物安全及存在隐患等问题进行整改的函》和《关于尽快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二分沟庙进行保护维修的函》,再次要求其尽快争取资金对二分沟庙本体进行保护维修和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文物安全。截止目前,二分沟庙现状勘察报告和设计方案已初步完成,待最终审核通过后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将积极争取资金,按照相关程序公开招投标组织实施。二是我局于9月4日向民航嘉峪关站旧址的管理单位嘉峪关机场公司下发《关于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民航嘉峪关站旧址保护维修的函》,要求嘉峪关机场公司尽快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民航嘉峪关站旧址的保护维修方案,加大其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抓紧实施保护维修。嘉峪关机场公司于9月18日向我局复函,提请我局向省文物局申请筹措民航嘉峪关站旧址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他们也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措保护资金,加快做好民航嘉峪关站旧址的文物保护维修工作。

完成时限:正在整改,2021年7月28日前完成

        10.关于个别旅游项目论证不充分、批建不符的问题。市文旅局实施的河西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2016年8月获得批复,是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建成后作为我市重要形象窗口、旅游服务平台,要接待不同地区的游客,满足游客不同需求。市财政投入324万元,但由于前期筹划阶段论证不充分,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容积率、土地性质等内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导致规划的大型停车场、住宿、购物、娱乐等后续功能均无法实现,部分项目2019年4月建成至今,仍未投入使用。2019年2月由文旅局牵头的乡村旅游示范提升改造项目,其中横沟一组、安远沟三组示范点项目未经发改委批复同意改变设计内容,存在批建不符。

        情况说明:围绕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要求,我局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原则,通过撬动社会投资力量,建设“游客集散中心”。经反复考察和专家论证最终选定与甘肃首嘉文化产业园合作,建设河西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并签署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首嘉文化旅游产业园负责建设“游客集散中心”配套的住宿、餐饮、商品展销等商业区域及停车场。我局主要承担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公益服务区并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首嘉文化旅游产业园经营。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乡村旅游示范点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8﹞192号)文件分工,我局主要承担四个乡村旅游示范点的规划设计,峪泉镇、文殊镇和新城镇具体负责改造项目的立项及具体实施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河西走廊游客集散中心已具备文化旅游商品展示(地方特产区、文创产品区)、票务销售、VR体验、旅行社综合服务、户外服务、直播服务、数据监控、旅游奖补审核兑现等8项功能。其中文化旅游商品展示中心是我局新打造的特色旅游商品展示窗口,用于展示我市特色旅游商品、特色伴手礼、文创产品等等上百种旅游商品;票务销售可以对关城、方特门票实现现场销售,方便来嘉游客购买;VR体验区主要是利用高科技手段直观的为咨询的游客提供视觉体验;旅行社可以提供旅游路线咨询、户外设备租售等服务;河西走廊游客集散中心充分发挥网络直播间作用,实现线上文旅宣传及帮助文创企业线上带货功能,已取得良好效果;数据分析功能可以有效分析出“来嘉”游客数量、游客客源地、年龄构成、游客性别比例、游客旅游类型、驻留时间、交通方式,以及各类数据的对比及分析,为旅游各类决策及政策制定提供重要的依据。今年以来,中心先后完成了2019年全域旅游奖励补贴的集中审核工作;在“双节”来临之际,举办了“国庆话中秋,趣游嘉峪关”嘉峪关市第二届旅游商品大赛暨双节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提高了中心的知晓度和运营度。二是我局于2020年9月7日向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发送“关于报送安远沟三组乡村旅游示范点提升改造项目整改情况的函”,督促新城镇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我局。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批复实施内容的90%。三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托乡村自然风光、乡土民俗风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势,坚持“五个注重”聚力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力促文旅发展。注重政策扶持,鼓励乡村旅游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印发了《嘉峪关市推动全域旅游发展补贴奖励办法(试行)》,兑现乡村旅游奖励补贴资金218.7万元。注重产业优化,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坚持农民主导、企业运作的思路,引导组建镇村为主体的乡村旅游开发公司、合作社、协会,采取“公司+农户”、“协会+农户”等形式,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我市已培育成立涉及乡村旅游、种植养殖、蔬菜采摘的各类合作社10个。注重载体优化,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按照“乡村旅游示范点”提升改造计划,完成了河口村旅游一条街、安远沟休闲旅游度假村、黄草营村民俗街、横沟旅游度假村等4个乡村旅游示范点的提升改造工作,今年6月投入运营,成为嘉峪关市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注重空间优化,丰富乡村旅游产品类型。打造醉美乡村—草湖湿地户外研学体验之旅、醉美乡村—悬壁驿站花海民俗休闲之旅等5条乡村旅游路线,充分展示乡村农耕、农事,全方位展现本地神话传说、民歌谣谚等民间文化艺术。积极培育“周末经济”“节会经济”,通过协助三镇举办梨花节、沙枣花节、西瓜节等乡村文化旅游节,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注重宣传营销,提升乡村旅游知名度。利用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大力推广我市手工醋、酿酒、烧壳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五小”产业发展。加强与美团、饿了么等电商平台合作,引导农产品经营户尝试直播带货销售模式,助力销售农副产品100余万元。截止目前,全市有85家星级农家乐,46家星级家庭旅馆,5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其中,黄草营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完成时限:正在整改,2021年7月28日前完成。

        11.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公共文化资源闲置的问题。2018年,市图书馆争取到国家图书馆基础设施扶持资金800万元,用于建设嘉峪关市图书馆“互联网+”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成的61个网点中,只能保证其中22个有实体书籍的固定场所正常运行,其余39个依靠互联网运行的电子图书馆已无法正常使用,影响社会效益的发挥。文化馆小剧场项目自2012年启动实施,在完成85%的建设内容后停工至今,历时8年项目仍然没有建成投运。2014年创办的“雄关大舞合”活动,经过不断培育和支持,已成为我市一张靓丽的文化名片,但2019年以来该品牌活动处于停办状态,这一难得培育成功的品牌资源面临流失。

        整改情况:一是在市图书馆设施运行方面。我局多次与财政部门积极协调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并向市财政局及时上报了《关于申请将嘉峪关市图书馆“互联网+”项目数据资源续订及软硬件维护网络支撑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的报告》,解决互联网+项目运维资金短缺不足的问题,待资金到位后,将保障市图书馆互联网+项目未使用的39个服务网点电子图书馆早日能够正常运转,实现总分馆之间纸质图书通借通还,市民可就近便利阅读,实现50万册电子图书的全民共享。二是在文化馆小剧场项目方面。8月8日,组织财政、国资委、市腾亿电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市文化馆、局机关相关科室召开了文化馆小剧场建设推进会,原则同意文化馆委托市腾亿电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小剧场进行经营管理,并印发了会议纪要。截止目前,已制定了《电影公司与文化馆合作协议书》,并经双方律师审核通过,下一步将按照合同要求,推动小剧场尽快完成装修改造并投入使用。三是在“雄关大舞台”品牌培育方面。已完成《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雄关大舞台”群众文化活动公开竞标公告》,并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在局网站已发布,正在招标中,下一步将按照文化企业报名情况,组织开展“雄关大舞台”相关活动,争取“雄关大舞台”品牌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

        完成时限:正在整改,2021年7月28日前完成

        12.关于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城市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和美术馆共收到国家和地方财政拨付的免费开放专项资金500万元、470万元、470万元,其中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基本支出为125万元、132万元、178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22%、25%、38%,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专款专用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和人社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到3个公益性岗位,完成了招录选配工作并补充到基层单位,缓解了非在编人员挤占免开经费的问题。二是我局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市美术馆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编制2名。三是局属基层单位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市开展公益性培训、线上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压减办公经费和差旅费,解决挤占免开经费额度的问题。

        完成时限:正在整改,2021年1月28日前完成。

        13.关于旅游奖补政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市文旅局制定的《旅游发展补贴奖励办法》奖补标准低、政策兑现申报资料多、审核程序复杂。2018年的旅游发展奖补资金直到2019年才兑现,2019年的奖补资金至今仍在审批环节,奖补政策整体上手续繁杂、审批滞后,对旅行社吸引力持续下降,奖补政策引导旅游行业发展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及时与发改、财政联系沟通,对2019年申报奖补资金的38家(个)旅行社或个人,兑现了奖补资金78.8305万元。二是认真研究国家、省、市关于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和加强疫情防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规定,大力扶持文化旅游行业摆脱疫情影响,提振文化旅游市场活力,切实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于7月8日修订印发了《嘉峪关市推动全域旅游发展补贴奖励办法》,奖补政策降低了申报标准,减少了申报材料,进一步减轻了文旅企业人力成本支出,提高了奖励补贴金额,增加了政策条款,扩大了小微企业获得奖补政策的覆盖面,增强了企业积极性,并指定了专门窗口,持续提升了政策兑现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文旅市场主体的培育、指导和帮扶力度,通过对文创产品研发、乡村旅游宣传技术指导、全域旅游人才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一线指导、服务企业,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更多奖补资金的可能性,更大限度体现政策效力。四是通过印发政策宣传小册子,编制信息“嘉峪关市推动全域旅游发展补贴奖励怎么领,详细解读来了!”,参加“环西部火车游”等宣传推介活动,广泛利用活动、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在市内外加强对奖补政策的宣传,持续扩大政策知晓覆盖率,推动文旅产业复苏。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14.关于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断档的问题。市文旅局内设8个科室,除科室负责人外,其余基本为民生实事和基层服务人员。如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文物科除科长外,剩余2名均为民生实事人员文物保护工作人才培养方面容易出现断档。文化馆专业辅导人员仅有5人,无声乐、器乐等方面专业人才。城市博物馆原有的4名具有5至8年讲解经历的人员,因机构改革划转到其他单位,造成目前该馆仅存正式讲解人员1名,讲解队伍不稳定。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峪关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嘉峪关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扶持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结合文化旅游发展实际,我局修改并提交了文化旅游人才培养意见,现该文件已正式印发,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二是文化馆积极结合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将馆办团队调整为市民艺术公益培训学校,先后举办书法、国画、舞蹈、声乐等4个门类课程77场次,受众群众3405人次。三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安排,我局组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10余名人员赴浙江大学开展嘉峪关市全域旅游实用人才培训,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四是组织40余名星级农家乐、乡村民宿(旅馆)经营户负责人赴张掖、陇南、兰州等地对旅游示范村、专业旅游村建设,农家乐示范户发展经验及乡村民宿(旅馆)建设进行实地考察。五是邀请国内资深专家老师、高级导游员围绕“莫高精神”、“岩画艺术与游牧社会文化传统”、 认识讲解与沟通、丝绸之路的文艺讲法等方面开展专题讲座10场次,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技能水平。六是选调甘肃省舞蹈家协会会员、嘉峪关市舞蹈家协会理事、嘉峪关市朗诵艺术家协会会员卓琳同志和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甘肃省书协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嘉峪关市领军人才頡江泊同志到文化馆工作,选拔了1名专业骨干到郑州大学学习培训。

        完成时限:正在整改,2021年1月28日前完成。

        ​(四)制度建设不健全,部分环节存在风险隐患

        15.关于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缺乏协调机制的问题。目前,我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是文旅局,文物管理单位是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文物直接使用单位是文旅集团,白天文旅集团负责景区经营,晚上大景区管委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负责文物保护,景区六个出入口分别由两家单位管理,文物日常保护管理、旅游安全、行政执法等方面因管理重叠,职能重复,存在责任不清、任务不明、“九龙治水”现象,文旅局作为主管部门就如何有效发挥各自职能,捋顺关系等方面未建立相应协调保障制度,文物保护管理存在安全隐患。2019年6月28日中午14时,某游容将无人机带入关城景区内,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导致其操作无人机将柔远楼二层屋檐上的瓦质构件“滴水”损坏。2020年6月14日、6月15日和7月11日关城文物景区接连发生游客擅自攀爬、踩踏长城城墙事件。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文物日常保护管理、旅游安全、行政执法等方面因管理重叠,职能重复,存在责任不清、任务不明、“九龙治水”的现象,我局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文物局进行了汇报,省文物局作出明确指示,要求“进一步理顺文物管理体制。嘉峪关市文物管理体制不顺,经过2016年、2019年机构改革,世界文化遗产地嘉峪关关城出现市文物局、大景区管理委员会、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文旅集团多头管理问题,给文物安全管理造成很大隐患。建议认真学习敦煌研究院的管理模式,将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变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市文物局管理,将文旅集团子公司关城景区管理开发公司划归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负责文物核心经营管理,所有门票收入为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这既符合《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也符合文物事业单位相关财务管理要求,能够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二是10月13日,市政府副市长义战鹰同志主持召开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领导小组会议,会上向各成员单位传达了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理顺文物管理体制的意见。三是我局已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了此事,并将《关于进一步理顺文物管理体制的改革意见》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四是针对2019年6月28日中午14时,游客将无人机带入关城景区内,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导致其操作无人机将柔远楼二层屋檐上的瓦质构建“滴水”损坏问题,我局已按照相关责任分工,分别向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和文旅集团下发了书面整改函件,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督促其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制定方案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改到位。目前,文旅集团正在筹划建设无人机信号干扰基站,以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五是针对“2020年6月和7月关城文物景区接连发生游客擅自攀爬、踩踏长城事件”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下发书面函件要求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和文旅集团立即制定解决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其要通过扩大宣传、积极引导的方式向广大游客普及文物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设置警示标识,加大巡查力度,全方位保障文物安全。目前,文旅集团已在易发生游客攀爬、踩踏长城的地方安装了围栏并增设了警示标志、摄像头以及安装广播提醒设备。四是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大了对危害文保单位的执法力度。对侵占文保单位范围区、建设控制地带内乱搭乱建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执法。加强了对文物市场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地对文物、古玩市场进行检查,监督规范文物经营行为。

        完成时限:涉及机制体制方面的整改工作2021年7月28日前完成;涉及安全隐患方面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6.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缺失的问题。根据《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文化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査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但市文旅局作为主管部门未对上述资金进行有效管理,没有建立相应绩效评价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近期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已通过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截止目前还未正式印发。待正式印发后,我局将参照制定绩效管理制度。二是我局正在对基层单位开展内部审计,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完成时限:正在整改,2021年7月28日前完成。

        17.关于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监管缺位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设立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艺精品创作传播、宣传推介、商品研发等,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开发建设和运用管理。2017年至2019年市文旅局共向文旅集团拨付专项资金3.79亿元,期间市文旅局仅负责财务记账工作和转拨环节,未对该资金使用计划、支出方向进行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我局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并于9月30日邀请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改、财政、审计、文旅集团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因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局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了此事。市主要领导要求市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解决问题。10月10日,市财政局召集相关单位就此事进行了研究并出具了《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事宜专题会议纪要》(嘉财纪字〔2020〕8号),明确“市文旅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将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我市文化旅游企业的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支持文旅集团承担的文化旅游重点项目,资金要及时拨付文旅集团”。下一步我局将在今后的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落实。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工作的成果。

  (一)继续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需要整改的重点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继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市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7条具体问题,持续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彻底、成效不好、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确保祛病除根。

        (三)继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发展打牢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文旅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0937-6339177,电子邮箱:929790919@qq.com,联系地址: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599-8号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邮政编码:735100。

 

 

 

                         中共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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