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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 2021-01-04 分享+

        2020年4月15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30日召开了巡察市城区人民法院情况反馈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在客观评价院党组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思想统一,行动迅速,于8月1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针对存在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四个方面19大类39项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院党组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单位,实行责任到人等具体措施,加大了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和强度。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服务我市发展大局结合起来,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和效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两高”目标,推进“三城”建设,做实“六共”举措;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深化司法改革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抓党建带队建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7月30日巡察意见反馈会召开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于8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反馈问题,并要求各部门、各支部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经过党组专题研究,反复修改、四易其稿,于2020年8月11日以院党组名义印发《中共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嘉城法党组〔2020〕27号)及两个附件《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庭室)、整改进度,挂图作战,限时销号。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院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辛玉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整改工作中,辛玉林同志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认领问题、对号入座,对整改工作做到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整改的每项任务、每个细节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务求长效。在立足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始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及时修订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纪检、工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固化巡察整改成果,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不断健全用人制度管人管事的制度体系,形成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具体情况

  对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我院存在的四个方面19个大类39项具体问题,现已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对中心组学习不重视,缺乏研讨交流、书写随意等问题。

        整改措施: 从2020年8月起,每月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都指定2-3人进行学习后的研讨交流发言,并提交纸质研讨交流材料;市城区人民法院各部门月学习计划、各支部学习计划和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统一计划安排,自8月起干警学习笔记严格按月学习计划内容记录,严格杜绝学习笔记随意性。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中共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保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学习,全年累计学习次数不少于12次。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2.关于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 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党员教育材料全面进行梳理。各党支部对本支部所有会议记录、研讨材料、交流心得、对照检查材料、“三会一课”等台账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涉嫌抄袭的心得体会及材料、错误提法、张冠李戴现象要求重写并进行更换,同时要求所有党员干警的各种交流研讨心得材料均为手写原创,并将近三年的党建台账资料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要求装订成册。

        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在按时完成三会一课和每月学习计划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党员教育,如组织观看敦煌石窟文化艺术展、纪念建军93周年解放战争经典战役联展等,进一步提高党员政治素养和文化素养,以更好发挥党带头作用。

        加强党员干警专业知识学习,鼓励党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自2020年8月以来,我院派员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26人次,其中党员17人次。同时鼓励还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党员干警工作之余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早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其他干警做表率。

        规范党员行为,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和党员干警廉政约谈,坚持以上率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注重在关键岗位和重大活动,如疫情防控、扫黑除恶、解决执行难、基建改造工作中激发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动力,激励党员干警争当先锋。

        党员干警积极参加集中执行、“冬季执行风暴”、周末执行等执行活动,在执行工作中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切实形成了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3.关于学习不主动,基本理论不掌握的问题。

        整改措施: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已经对各支部党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总积分排名后三位者进行了约谈。同时从 8月起,各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积分进行周排名并在市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群进行公示,对连续三次排名末位者进行提醒谈话。对干警应知应会内容掌握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加大对干警应知应会、时事政治方面知识的普及力度。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二)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4.关于对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缺乏具体措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理论学习的频率和广度,收集整理了近三年来省委、市委、市政府、上级人民法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我市关于“两高”“三城”“六共”出台的措施文件并组织干警深入贯彻学习,结合市城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将参考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文件制定相关措施方案,组织干警学习相关重要指示精神或重大决策,落实到法院日常工作中。  

        积极发挥审判职责,依法审理了一批恶势力犯罪案件,恶势力嚣张气焰受到沉重打击,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六清”行动向纵深推进,案件清结、线索清仓、涉恶财产执行到位率均居全省前列。

        助力脱贫攻坚战,走访慰问塔湾村困难群众,积极宣传党和政府脱贫政策,并鼓励他们抓住有利时机早日脱贫,为帮扶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进一步推进法院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助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基础建设、完善审判法庭及办公区软硬件设施建设,引入“云网一体化”平台,加快以云办案平台、云办公平台为依托的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

        进一步健全司法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执行工作活力,持续坚持创新保险救助制度,8月以来发放保险救助金33人共计32万余元。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全体干警征订《民法典》共计141册。

        整改时限:2021年2月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在第一时间移送执行,为执行工作赢得时间,防止涉案财产转移;二是在涉黑涉恶案件执行时为执行局提供涉案罪犯及其家属的联系方式,各部门配合共促“黑财”执行到位;三是建立执行局、看守所、监狱多方联络机制,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截至目前,7起涉黑案件判处的财产刑286万元已执行到位247万元,总体执行到位率已达到86.4%,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6.关于未明确班子及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分工问题。

        整改措施:对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职责分工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由党组书记、辛玉林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克服对中院思想宣传工作的依赖性,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7.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缺乏连续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及时地收集整理并归档相关意识形态文件资料。以党组文件形式明确意识形态责任分工,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去把握,加强对社会意识形态的引导,加强对意识形态风险的防范,加强对意识形态的监督检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连续性。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庭室团队,各庭室负责人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坚决抵制与意识形态主流思想、正能量相背离的现象,对在社交媒体传播不良消息和不当言论的行为严肃处置问责。

        及早发现舆论危机苗头,积极化解负面舆情,探索化解舆情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化解舆论危机的能力。从2020年开始改变市城区人民法院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管的实际情况,建立自己的网评员队伍,对院内重要会议、重要案件、重要活动第一时间撰写通讯稿件,强化意识形态责任,筑牢新闻舆论阵地。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四)党组对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制度老旧修订不及时,照抄照搬不结合实际的问题

    8.关于除沿用上级院的法规制度外,现有的大部分制度还是2013年、2014年的老旧制度、理论学习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统一干警丧葬假为3天,家在异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路途时间,在请销假制度中予以明确;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对制度、规定进行一次专项清理,与时俱进,适时进行市城区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在制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时,党组会议讨论认为市城区人民法院目前虽然暂时没有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但今后应该会完善此项机构设置,因考虑到制度规定的稳定性、连续性,所以对纪检组和监察室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提前梳理规定。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尽量精简压缩会议,保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质量和调研任务。

        整改时限:2021年2月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院党组严格按要求每个年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已整理2020年党组研究党建工作相关记录、措施;机关党委完善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10.关于党组和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滞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由于市城区人民法院暂时没有自己的纪检监察机构,过去关于党风廉政方面事宜一直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为管理,2017-2019年度有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制度资料台账均由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制发存档。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已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每个年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由院机关纪委履行,台账由机关纪委制发存档。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六)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11.关于党组和班子成员对廉政谈话的提醒和预防违法违纪作用重视不够,不能经常性利用谈话提醒达到咬耳扯袖、防微杜渐的目的的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廉政约谈执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约谈记录。自2020年8月开始,党组和班子成员在干部任用、岗位调整等环节,严格按照“六必谈”原则,对相关干警进行了约谈并全面规范的进行记录,做到了经常性利用谈话提醒达到咬耳扯袖、防微杜渐的目的。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七)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

        12.关于廉政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因上级有关部门一直未批准市城区人民法院设立独立的纪检监察机构,截止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代管。2019年10月因市中级人民法院搬迁,为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上传下达,院党组决定由院机关纪委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陈永庆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因机关纪委委员均为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由于办案压力巨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难免有不到位的地方,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再次请求上级部门尽快为市城区人民法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并批准设立监察室,并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13.关于廉政监察员履职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制定《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的若干规定》,要求廉政监察员克服办案压力,积极认真履职,对部门干警廉政约谈常态化,廉政监察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4.关于个别支出均未在政府定点协议供货商处采购等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经查,嘉峪关市天工商贸有限公司为2017、2018年度政府定点协议供货入标单位,但不是办公消耗用品(复印纸、硒鼓、粉盒)标段供应商;嘉峪关市金亿家具店不是政府定点协议供货商。院内现采购物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及规定,强化政府采购意识,严格审查供货商是否具有政府定点协议供货商资格,仔细对照供应商是否列入供货名录,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完善物资采购内控流程,加大资金支付管理,强化内审监督,对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15.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已联系广告商加盖公章,今后将严格审核,对全部相关文件、票据进行彻底筛查,及时查漏补缺,做到凭证不全不付款,手续不全不付款;第二,白艳东为嘉峪关市新日上商贸有限公司劳务用工,工程由白艳东个人完成,劳务费属白艳东个人所有,劳务费由本院支付新日上公司,再由新日上将该劳务费支付白艳东个人;第三,人民陪审员补助是依据《甘肃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办法》发放的,参审陪审并不是提供劳务,故没有劳务发票,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费用的管理,保证人民陪审员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尽力降低司法成本;第四,支付凯裕信诚耗材32399元有购货合同,合同编号为:JYGKYXC(2019)068号,该合同为2019年4月30日签订,未附入付款凭证,现已将该合同附至付款凭证处,今后将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和记账规范化,避免此次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16.关于购置设备未入资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经检查,已将价值129450元资产做账务处理,并对其它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今后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17.关于个别干警出差未使用公务卡的问题。

        整改措施:当时由于我院部分干警公务卡遗失或尚未办理,住宿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现已全部办理公务卡,并要求今后所有日常公务支出及出差报销均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报销。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嘉峪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九)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18.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在上级部门还未能给市城区人民法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之前,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在每次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均及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中院监察室列席,我院实行机关纪委派员列席党组会议制度化,机关纪委委员常态化列席党组会议进行监督,加大对市城区人民法院“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十)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执纪宽松软问题

        19.关于党组处理违纪干警,不公开透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

        整改措施:在马小勇政务警告处分事件上,院党组在党组会上通报情况后,立即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并要求各支部、各部门通报学习;对管学明违纪违法案进行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全院干警“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了市纪委、监委对管学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并传达学习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示教育大会上茹作勋院长的讲话,各部门各支部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每位干警对照管学明反面警示案例撰写心得体会,深刻剖析在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中院纪检组、各部门、各支部均进行了警示教育约谈。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求干警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对干警进一步从严管理,深入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拧紧“加压阀”,对违规违纪现象抓早抓小,露头就打,真正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十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0.关于党组对民主生活会不重视,召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收集完善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加大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的力度,不搞一团和气,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21.关于民主生活会准备不充分,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程序要求,会前严格按照程序准备充分,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本人起草,真实反映个人思想状况,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严禁网上抄袭。各支部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按照党建标准化手册各个环节面面俱到。对于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涉嫌抄袭网络或他人的,已责令本人重新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十二)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肃问题

        22.关于党组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经集体讨论,其他班子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党政正职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表态。党组会议记录由政治部专门负责记录,记录人员真实完整地对会议全程序予以准确反映,准确反映参会人员的真实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要详细记录。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十三)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不全面问题

        23.关于2017年至今没有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职责范围;主要领导分管政治部,而政治部是院人事部门,违反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原则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讨论研究,按照巡察反馈意见重新研究确定班子成员部门和分管具体工作,以红头文件印发全院各部门。由党组书记、院长辛玉林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永庆同志分管政治部工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十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24.关于“三会一课”坚持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定,强化制度规矩意识,自觉尊崇制度,提升“三会一课”质量,真正实现党内组织生活的目的,形成具有凝聚力、理论性、先进性、感召力、奉献精神和生机勃发的党组织。充分利用“7+5”组织生活制度,创新主题党日活动,拓展主题党日形式,开展迎宾湖廉吏园廉政主题教育、观看《八佰》红色电影、送法下乡、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我院干警良好风貌,带动全院工作向前推进。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25.关于7+5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补充完善“7+5”组织生活制度台账,2020年各支部必须严格落实“7+5”组织生活制度,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通过甘肃党建APP,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程序,“三会”记录过程、内容、结果三元素必不可少。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26.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善于发现优秀干警,将干警主动入党与支部发掘相结合,积极宣传党的政治理论,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引导先进优秀青年靠近组织、加入组织,不断为我党吸收新鲜血液,目前已经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6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各支部彻查本支部所有台账资料,确保各种低级错误零失误;提升支委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严谨规范的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27.关于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支部换届程序整理、整改相关换届报备材料;已清理检查各文件记录,规范党内称谓、用语;“纪宣委员”的表述均已改正为“纪检委员、宣传委员”。今后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各支部包括换届在内所有党建活动和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28.关于学习计划不全不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已补全完善2017-2019年度学习计划并归档,对2020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保持一致,并已按时下发。要求政治部(机关党委)指定专人每月按时制定学习计划,并准时下发。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29.关于学习教育未入心入脑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普及党务基本知识,落实学习笔记书记签阅制;按时完成“三会一课”组织程序,严格各类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加大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党员的考核力度,按照组织制度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年度各类评先选优资格。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十五)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30.关于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组织人事工作流程,已查清补齐缺少材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归档基础资料。今后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健全选人用人制度,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职能。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31.关于会议记录造假的问题。

        整改措施:经查,2019年6月27日、7月3日2次会议记录人都为杨帆同志,笔迹相同。但其中6月27日会议杨帆笔误将记录人填写为周磊。

        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制定党组会议制度,严格规范党组会议流程,对党组会议的记录、保管、查阅进性规范管理。要求使用专门的党组会议记录本,确定记录专职人员,所有党组会议均由杨帆同志专职负责记录。妥善保管党组会议记录,其借阅要有审批手续防止记录内容对外泄密。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十六)干部年龄结构不够优化,人才梯次储备不足问题。

        32.关于45岁以上在编干警占比达到40%,且基本上都在中层岗位,年轻干部机会相对较少,未能切实体现“老中青”模式的合理搭配;加之法官员额制实施以来,资深法官入额较多,老法官退额后才能给年轻干部腾出位置,干警职级晋升空间较小的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与上级法院、组织、编制人事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年轻干警到基层法院任职挂职的交流力度,积极呼吁上下级法院之间人员良性互动,真正使基层法院成为年轻干警成长的舞台。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七)人不符岗,安保风险较高问题。

        33.关于因无法警编制,目前借用的4名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其中2人还被派往环县担负扶贫任务,日常安全保卫、值庭、执行等任务大多依托20名聘用制保安完成,安全保卫质量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整改措施:市城区人民法院编制先天不足,编制内法警数量一般为总编制数的12%,按照目前市城区人民法院年收案数,四名编制内法警还是无法完成正常的押解、值庭、执行和安保任务的,还必须借助大量的聘用制保安来完成,安保质量确实存在隐患。派往环县扶贫的两名法警其中一人已回到院中履职,正式法警的力量相对增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上级法院、组织、编制人事部门沟通协调,通过有效增加市城区人民法院中央专项政法编制,从根本上解决编制内法警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大对现有法警和安保人员的教育和训练,提升安保技能,在办公楼维修改造中通过增加监控摄像头数量、应用人脸识别系统等技术手段,堵塞安保漏洞,提升安保水平。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八)工作作风有待加强问题

        34.关于党组抓司法作风、工作质效投入的精力不够,存在小事小节不以为然的想法,对群众投诉反映的执法行为不规范、工作效能不高等问题,存在护短思想的问题。

        整改措施:以“队伍建设年”活动为统揽,深入扎实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和“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推动政治生态、司法生态、党员干警作风持续向好发展,强化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35.关于综合能力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院党组加强对干警的综合能力培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办公楼维修改造等重大事项上注重干警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在急难险重的任务中锻造干警的意志品质。各部门、支部人员加强应用公文与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综合办公室印发统一公文格式,加强对公文的缮制和监管,院内所有公文都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缮制,文件格式规范统一。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十九)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问题

        36.关于整改不重视,缺少检查督导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各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清查并重新撰写。严格按照问题整改清单进行了逐项销号,对凡是敷衍塞责、蜻蜓点水的整改,一律对责任领导、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经督查检查,各部门整改措施均已落实。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37.关于措施不具体,存在“过关”心态的问题。

        整改措施:院党组从严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发现的问题,在制定整改措施时尽量做到细化具体,增加落实力度,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市城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把落实整改与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巩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重点整治“三难六案”问题,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改全过程;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现已制定《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谈心谈话制度》《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廉政约谈执行办法》。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38.关于整改不彻底,落实效果缓慢的问题。

        (1)关于2016年市委第三轮巡察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均查找出个别干警和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司法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感情淡薄,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

        整改措施: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工作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两级法院文件的学习,提高业务技能,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于巡察期间接到的关于不予立案问题举报件,我们按照程序均予以答复。经研究决定在立案庭设置执行接待窗口,大大方便了当事人,同时结合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教育,加强司法礼仪学习,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努力做好多元诉讼服务和多元调解。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2)关于2019年省高院司法巡察指出没有警车编制,影响审判执行工作,但截至目前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52号令)有关规定及请示市政府有关领导,按照《甘肃省公务用车改革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甘车改办电〔2016〕5号)有关规定,嘉峪关市财政局于2019年2月核定市城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编制4台,机要通信车辆编制1台,购置经费由市城区人民法院自筹解决。但该批复未获得省财政厅同意,车辆编制问题至今仍然没有解决,仍然只能靠租赁的4辆电动车维持基本运转。我院将继续加大力度向省高院、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车改办积极沟通协调,力争早日解决市城区人民法院没有警用车辆的问题。

        整改时限:在2021年12月前整改完成

        39.关于执行案款未及时清理发放的问题。

        整改措施:综合办公室财务与执行局、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团队、其他相关审判团队通力合作,在执行款清理工程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逐笔逐案清理滞留账户上的执行暂存款。同时为规范执行案款发放制度,在摸清执行案款底数的情况下,逐笔逐案建立了执行案款台账,对暂存款账户清理范围内的执行款予以分离,分类登记执行暂存款案号、到账金额、到账日期等信息,明确具体案件负责人,对确实无法查清的执行案款,已委托银行核实并提供付款人信息。另外,要求当事人联系方式变化及时通知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2020年8月至今,累积支付执行案款45209104.87元,其中已支付2019年之前滞留执行案款10651074.54;严格执行内部岗位牵制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职务分离,调整财务岗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充实财务岗位,正在起草制定《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收退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案款、罚没款管理办法》《嘉峪关城区人民法院减缓免交诉讼费办法》,严格诉讼费及执行案款支付流程,督促及时发放执行案款,杜绝执行案款大量滞留账户现象。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查、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注重治本和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四是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以持续有力的督促,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为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法院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937-5968758、0937-5968708,电子邮箱:550590584@qq.com,通讯地址:嘉峪关市迎宾西路市城区人民法院701室,邮政编码:735100。

 

中共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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