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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 2021-01-04 分享+

        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2020年4月15日至7月10日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30日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察反馈会议,对本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情况、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四个方面存在的16个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了反馈,并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经过近期的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认真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

  抓好巡察整改是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一项严肃而又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院党组及全体干警“两个维护”自觉性和坚定性的一次集中检验。巡察反馈会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于8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对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迅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杨立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彩红、刘嘉楠为工作人员,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全程监督指导。形成党组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庭室部门落实见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巡察整改工作的基本格局,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8月份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就绝不罢休的决心。

        (三)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靠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涉及庭室人员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坚持问题导向,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是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二是明确要求加强执行组织纪律,强化工作纪律,并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和干部管理使用。三是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人才队伍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四是明确规范业务工作开展,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规范立案、执行接待和庭审纪律,改进司法作风。

        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共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四个方面16个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学习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集体学习并定期组织研讨交流,坚决避免研讨发言材料消极应付、网上下载、抄袭敷衍等现象。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并要求记录内容务必全面完整。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业务并举,防止顾此失彼。将每个时期审判工作部署同党建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制定下发了《202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部署持续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教育中层干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失职失责的进行责任追究。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活化“三会一课”内容,针对法院组织生活需要的实际,制定以政治时事、上级文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分析为主,不拘一格,有的放矢,旨在真正达到学习目的。保证“三会一课”时间,在处理好审判任务的基础上,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学习时间不缩水,不打折;狠抓“三会一课”的落实,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三会一课”的落实。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2.关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聚焦市委“两高”目标,推进“三城”建设,做实“六共”举措,扎实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对于实践中具有敏感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案件,主动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院府联动”机制,将司法审判工作积极融入全市的改革发展之中,确保审判执行不偏离主题,不脱离中心,让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坚持产权平等原则,坚决维护好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起草制定了《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嘉峪关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八项措施》等实施意见及方案,切实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开、公平、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制度保障,不断为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积极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推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三是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行人员组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专业团队,确保执行效果。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敏锐性和警觉性,强化甄别力和执行力,坚持一案双查,积极主动筛查和移送发现的涉黑涉恶相关线索,特别是与涉黑涉恶有关的财产线索,以民事审判助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打财断血”无死角,无盲点。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党支部书记抓落实,做好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外宣稿件三审审批制和保密审查制新闻发布会报批制,截止目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场次,13个党支部学习累计286场次。班子成员研讨5次。共审发稿件263篇。开展督查2次,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固根基。二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发挥好门户网站的对外宣传功能,11月10日更新“法院建设”专栏内容,发表文章“诉讼服务 ‘精耕细作’、多元调解‘遍地开花’”。聚焦”一网两微多端”,全方位宣传法院。截止目前,在门户网发布各类信息等312条,访问量突破130万人次;微信公众号推送微信534条,用户数4114,阅读量19.5万人次;今日头条号推送236条,阅读量近11万次,微博推送592条,阅读量133万次;开通“抖音号”,推送抖音32条,浏览4145人次。三是坚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基础工作,确保做到意识形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痕迹管理,遵循“一事一档原则,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专人认真填写,及时形成相应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料连续、完整和准确性,做到一目了然。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4.关于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度汇编》(2020年修订)包括队伍管理、审判执行管理、诉讼服务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后勤行政管理、安全警务管理、新闻舆论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八个方面。对原有的81项制度,经审查废止6项,修订57项、保留18项,新收录的2012-2020年陆续制定的16项、新制定的22项,修订后各项规章制度共113项。现已印刷清样进行校对审核,即将刊印成书,新修订的《制度汇编》中厘清了院务会和党组会的议事范围,对“三重一大”事项,明确要在党组会议上进行研究决策。加强日常管理,对各类资金支出做到按章办事、程序到位、手续齐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室坚持参加、列席院党组会议,对日常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做好日常监督。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坚持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还要团结协作落实领导班子集体责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凝聚合力,充分发挥集体领导力量,落实集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庭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选报了两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中央政法编的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符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专人、专编、专岗的要求。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队伍建设和人员思想教育、行为管控力度,落实好监督执纪问责。加大“一岗双责”责任落实,避免责任空转;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查看工作纪实等方式,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轮岗交流等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四是严格执行约谈制度,事前约谈促防范、事后约谈看整改。坚决杜绝以集体约谈代替“个人约谈”的现象。目前针对一线审判执行岗位和财务、人事重点岗位的个人约谈已经铺开;责成各部门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进行廉政约谈的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以台账资料的督查倒逼廉政约谈制度落实。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6.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向市委、市纪委监委反映这一情况,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在岗履职,促进纪检监察责任落实。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市中级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防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全院各个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以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以全院干警会议形式进行警示教育,以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九月以来已经召开了四次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近期就管学明严重违纪违法案全院以庭室部门、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了“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专题警示教育,并向纪检监察部门、院机关党委、政治部上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情况,做到了警示教育全覆盖,随后中院党组还将组织全市法院进行专题警示教育,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运用,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三是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每季度至少组织廉政监察员进行一次学习,通过廉政监察员述职、研讨交流等形式,积极探索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廉政监察员正确履职尽责。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民主生活会方面。一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好民主生活会材料关、批评和自我批评关,尤其重点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真正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让民主生活会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三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杜绝以“集体谈话”代替“个人谈话”、搞形式走过场、谈心谈话不到位等问题,确保谈心谈话针对性强,目的明确、有的放矢,落实谈心谈话根本作用,减少“空谈”和“废话”,通过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发现问题、督促改进、推动工作。对谈心谈话记录、类型、形式、内容作出统一要求,避免出现谈心谈话记录与其他会议记录混杂,谈心谈话记录本不专用等现象,通过进一步的完善和落实,推动谈心谈话“留痕”更“留心”。四是严格落实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每年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或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途径对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学习情况、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评议。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方面。一是拓展内容,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党内政治生活根本功能不能变,但是内容方式方法必须与时俱进,要尽量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提高党内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党组织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前,可面向全体党员公开征集党内生活主题,特别是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使组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二是创新形式,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开放性共享性。把学习文件、读报为主的方式与研讨、典型事迹演讲、观看电教片等多样化学习方式结合起来,使党组织生活形式由单一向多样化转变,体现时代气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参观访问、社会实践、调查研究等活动;在组织生活过程中,适当安排时间集中讨论,自由发言,在互动中产生共鸣;要支持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不断强化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入研讨财经相关法规制度,尤其加强对报销审核方面的流程化、规范化管理意识,从思想上强化遵守财务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自身规矩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彻底杜绝审核不严、把关不严、流程不细的情况。二是切实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统一整改,以巡察整改反馈的具体问题为契机,对财务账目、审核报销、财务核算进行一次系统的、规范的梳理,在整改中不断进行学习和改进,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会计业务水平。 三是严把内部财务审批核销流程。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各类问题,尤其针对相关审批审核单据不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等情况,我们逐一进行整改,把责任落实到人,并对相关问题在财务人员范围内进行统一规范和强调,对以后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核销。四是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照省法院和市委巡察组相关工作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了财务管理能力,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查。同时,不断规范和完善财务审核报销管理程序,并制定完善相关财经管理制度,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10.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四风”顽疾未得到有效根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经常性开展全院警示教育,从思想上清除干警中存在的模糊认识和消极应付、蒙混过关等错误思想,切实根治“四风”顽疾和善于察治隐形变异四风新问题。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手续,坚决杜绝婚丧喜庆事宜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关于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团结协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重视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召开院党组专题会议,对班子成员职责重新进行分工,按照“五个不直接分管”原则,一把手不再分管政治部工作,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负责抓党建并分管政治部工作。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强化责任共同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尽职尽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在决策上形成统一,在认识上形成共识,坚持把干事创业促发展作为领导班子团结的共同基础,把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作为领导班子团结的基本准则,能够在审判工作实际中切实增强全局观念、树牢大局意识,把分管工作融入整体部署,突出整体行动,在齐心协力干事业中增进班子团结,切实发挥好班子的作用。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12.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紧跟内设机构改革步伐,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员规模人数适当和有利于发挥支部功能等基本原则,同步完成基层党组织设置的优化调整。二是构建协调一致的党建责任体系。发挥好党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院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强化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围绕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警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我院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积极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按照“党组统揽指导、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支部抓好落实”党建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 “一岗双责、四级联动”工作责任体系,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制定工作职责、党建工作目标、业务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及完成时限,逐级压实责任。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对院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意见,各党支部根据反馈结果进行“回头看”,对党建台账进行补充完善。四是狠抓理论学习。持续推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学深悟透《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精髓要义,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法院官网、党建工作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以及全市组织的各类网络学习培训,把“线上学”同“线下学”紧密结合,实现对全体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党员坚持走在前作表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作表率。五是加强党务干部的培训,提高党务干部的专业素质。严格按要求开展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等工作,促进党务干部懂党务、熟悉党务、会办党务。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13. 关于干部结构不优化,梯次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尽快落实“以案定编、以案定员额”制度,解决基层法院编制问题。积极与上级法院协调,建议机构编制部门能结合各地方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量、辖区面积、辖区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适度增加两级法院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职数,以有效缓解人案矛盾;适当放宽法官助理的任职条件,把非政法专项编制、目前在岗在编的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任命为法官助理,缓解法官助理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建议省法院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出台法院干部梯次培养计划,解决各级法院班子断层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机制,按照《嘉峪关市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措施》及市委组织部要求,及时整理采集建立年轻干部个人成长档案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全市两级法院年轻干部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拓宽培养选拔渠道、优化成长成才路径、提高综合素质能力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三是是研讨制定相应的制度,对即将到龄退休(两年以内)的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给予同等待遇,退居二线。入额的可改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继续承担一定数量的案件办理任务,未入额的可以改任非领导职务,承担党务等事务性工作,或交流到人大政协机关,继续发挥作用。四是建立健全考察分析制度,加大法院系统内部干部的交流力度,采取上下交流、内外交流、转岗交流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形成审判资源和人才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把人才凝聚在基层,把有水平的法官用在基层。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工干部的培训力度,转变工作角色,树立主体意识,掌握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和操作实务,为独立完成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选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完善干部选用的纪实资料,对会议研究记录、《考核工作方案》《干部考察预告》、考察谈话记录、民主测评表、试用期满工作总结、《廉洁自律情况报告》等纪实材料做到要素齐全,做到一事(一人)一台账。

        整改时限:边整边改、除机构编制外的其他事项在2020年10月20日前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机构编制问题及时向市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

        14. 关于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活化“三会一课”内容,针对法院组织生活需要的实际,制定以政治时事、上级文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额分析为主,不拘一格,有的放矢,旨在真正达到学习目的。保证“三会一课”时间,不管审判任务多么繁重,都要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学习时间不缩水,不打折;狠抓“三会一课”的落实,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三会一课”的落实。 二是落实述职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在综合评定支部党建工作、提升基层党建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述评结合全面掌握机关党建整体情况。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细化评议标准、量化评议权重,突出民主评议对党员综合素质的考察。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四个必谈”,有效激发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教育引导干警向党组织靠拢,在新参加工作的年轻干警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为法院工作增加新生力量。自8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目前已有6名年轻干警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中2名被列为积极分子。四是规范党费使用管理,合理编制党费使用预算,按要求支用党费,党员教育、党员活动、慰问党员、表彰党员等活动的经费,均从党费中列支,不再从行政经费列支,机关党委对结余的18598.85元党费已做出预算安排,新建党建活动中心时将用于购置党员教育方面的的书籍,8月以来部分党支部已用于开展党员活动。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15.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党支部,均已督促进行整改并作出检讨;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党建联络员进行轮训,提升干部业务素养及规范化水平,把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提升党组会议记录规范性,通过党组会议记录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感,监督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全面完整、真实准确,指定专门记录人员使用统一党组会议记录簿;同时,严格监督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并进行定期自查,督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工作。三是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日常政治学习,严格按照每月重点学习计划开展自学,定期督查各党支部党员的学习情况。同时加强经验交流,把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审判工作提供动力和排忧解难上,做到党建与业务目标同向、运行同步、成果同要,避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四是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个规定”“张坚案警示教育”“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管学明案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规范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庭审纪律,大力改进司法作风,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冷横硬推现象,对违反规定者加大考核惩戒力度。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6.关于整改措施不具体,效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整改成果有效运用,加大跟踪问效力度,近日纪检监察室集中对各部门及下辖城区法院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巩固整改效果。坚决杜绝边改边犯、此改彼犯、改后又犯等现象。二是多措并举,解决影响法院发展的“案多人少”“执行难”等困难和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司法工作的需求。1.不断提高法官素质,加强法官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类型案件纠纷的司法能力;2.通过积极向省院汇报、对外宣传法院在案多人少方面的困难,争取增加编制、改善待遇、增大投入,进一步改善法官执业环境;3.探索建立和完善各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多依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社会组织仲裁等途径来化解矛盾纠纷,分流案件,减轻法院压力,压低案件增长势头;4.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公民正确行使诉权,进行诉讼风险提示,设置滥诉惩戒制度,减少滥诉的发生。二是针对“执行案款未及时清理发放”问题,8月19日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召开执行案款核查专题会议,会后,执行局高度重视并立即做好安排部署,在档案室、财务室的密切配合下,全力以赴加班加点投入执行案款核查工作,经过10天的努力,余款基本查清,并形成《关于核查2013.11-2019.12执行余款的报告》上报院党组,近期要对未发放的执行案款进行清理发放,届时纪检监察室将对滞留在两级法院账户执行案款的清理发放情况进行督查,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结果,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经过严肃认真整改,巡察反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认识更加统一、行动更加坚定,巡察整改的成效得到初步显现,但也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推动全市法院党的建设、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落地。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抓好法院政治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强化党员干警党的意识和政治意识,筑牢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根基。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增强党员干警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确保全市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严格落实院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两个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市法院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干警的终身课题,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牢牢坚持党管干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各环节,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夯实全市法院工作发展的组织基础。突出政治标准,运用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绩效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成果多方面考察识别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考察、政治把关的科学性、精准度,建好、用好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为干部选任提供重要参考。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各项制度,按照任用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任程序,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努力实现精准科学选人用人。

        (三)狠抓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

        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对关键少数和要害部位重点监督,着力纠正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加快推进全市法院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把加强审判权力运行监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健全、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程留痕,运用法官惩戒等机制扎牢“制度铁笼”,促进内部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增强干警的纪法意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四)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紧盯典型问题整改不放松,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方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不达目标绝不收兵。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重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对明确完成节点的任务,按照时间要求积极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务求实效。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毫不放松抓好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干警的公平正义意识,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赵光辉,联系电话:0937-5968207,电子邮箱:191628453@qq.com,通讯地址: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411室,邮政编码:735100。

 

 

 中共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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