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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期:市纪委监委明确“十严禁”纪律要求 确保风清气正过“双节”
来源:嘉峪关日报发布时间: 2020-12-31 分享+

        

        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双节”纪律作风通知》,明确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十严禁”,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土特产等节礼;严禁收送礼金、会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占用借用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在私人会所、单位食堂、“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在节庆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在岁末年初工作部署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扎堆调研和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给基层造成沉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严禁其他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市纪委监委还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通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要求贯彻落实。

        据了解,“双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将聚焦“十严禁”纪律要求和“舌尖上的浪费”“酒桌上的应酬”等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李巍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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