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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中的纪律故事”第16篇|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整风整党运动和“新中国反腐第一案”
来源:嘉峪关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 2021-05-19 分享+

        新中国成立之初,针对部分党员骄傲情绪滋生、出现官僚作风等问题,党中央于1950年5月和1951年4月先后开展了整风和整党运动。

        1950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严格整顿党员干部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改善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 党员干部学习整风运动指示精神

        1951年4月,中央又提出以三年时间,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整顿,以解决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思想不纯、成分不纯和作风不纯问题,进一步纯洁党的队伍、健全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

        ▲ 1951年印制的整党建党文件

        在追查贪污犯即“打老虎”阶段,一些重大贪污案件浮出水面,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刘青山、张子善案。1952年2月,原天津地区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因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罪,被河北省人民法院依法处决。两个高级干部因贪污腐化而被押上断头台,这在新生的共和国历史上尚属首次。

        ▲ 中央批发关于逮捕刘青山、张子善的报告

        刘青山、张子善在分别担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天津行署专员期间,利用职权狼狈为奸,假借经营机关生产之名,盗窃国家救灾粮款、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款、地方粮款,克扣治河民工粮款、机场建筑款,并骗取国家银行贷款从事非法经营等,涉案金额高达171.6272亿元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的人民币,并回收旧的人民币,折合比率为1元新币等于1万元旧币 ,生活极为腐化。刘、张二人均有20年左右党龄,在民主革命时期表现突出,功劳不小,却在和平环境下私欲膨胀、贪污腐化,从人民功臣沦为人民罪人。此案震惊全国, 被称为“共和国反腐第一案”。刘、张被开除出党,1952年2月10日在河北保定公审后伏法,时年均不到40岁。

        有人提出根据他们的历史贡献,能否将功折罪。毛泽东对说情者断然表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刘青山在伏法前忏悔说:“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张子善的遗言是:“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刘青山、张子善在革命战争年代曾被捕入狱,面对严刑逼供,坚贞不屈。但在和平时期,他们却居功自傲,不顾党纪国法,盗窃地方及救灾救济粮款、防汛水利专款,骗取银行贷款从事非法经营,总计达旧币172亿元。他们还倒卖钢材,造成巨大人民资产损失;甚至派人员冒充解放军,用救灾款套购木材,严重影响了灾民的生产生活。对刘青山、张子善的果断处置,体现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

        ▲ 刘青山、张子善在公审大会上

        至1954年春整风整党基本结束,共有混入党内的异己分子和贪污腐化分子23.8万人被清除出党,另有9万余人自愿或被劝告退党,总人数达到32.8万人。同时,这一时期新吸收党员107万人,全国共产党员达到636.9万人。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大规模整风整党运动。经过整顿,全国党组织的纯洁度和党员思想素质都有了很大提高,对党领导全国人民恢复国民经济、顺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起到了重大作用。

        (嘉峪关市纪委监委整理发布,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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