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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 2022-08-11 分享+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召开会议分层反馈的形式,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和向领导班子大会反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反馈会议。

  8月1日至2日,3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12个党组织进行了现场反馈。根据巡察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巡察也发现,有的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及嘉峪关关城重要指示精神还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措施不具体;有的执行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有的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有的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对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等。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三新一高”重大部署和“十四五”规划,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好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工作安排。要紧扣职能定位,认真研判巡察发现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吃透问题的本质,抓住问题的关键点,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强化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不断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把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甘肃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精神,要从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政治责任真正担起来,层层落实,推动整改。书记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检视自己、提升自己。要明确整改任务,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推动提升整改成效。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判,健全完善制度,推动解决问题,深化标本兼治。

  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处理。(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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