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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关于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 2023-02-27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6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文明办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日向市文明办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整改

        市文明办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带领干部队伍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迅速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文明办立即召开室务会暨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文明办反馈意见专题整改部署会,以深学促深思,以深思促深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甘肃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传达了市委书记雷思维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文明办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促使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了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筑牢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根基。

        (二)明确目标措施,夯实整改责任。市文明办领导班子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在不断充实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市文明办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项问题细化分解为26个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成立了市文明办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非班子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及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1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选派1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加强了组织领导,夯实了工作力量,构建起部署、执行、落实“三位一体”的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体系,为持续用力落实整改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严格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整改。巡察整改过程中,市文明办领导班子及时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强化了全面领导和统揽总抓,确保了整改工作不偏向、不走样。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靠前指挥,牢牢把握时间进度,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督促分管领导带领责任部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跟踪了解整改事项进度情况,督促尽早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从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入手,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确保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同时,督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事项实行销号式管理,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此基础上,9月27日,召开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通过以上率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条精准整改

        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市文明办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扎实落实整改,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有短板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2022年7月1日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立即组织干部职工重温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立足职能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通过专家辅导、研讨交流、视频教学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实效。2022年7月至10月,邀请专家阐释解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2次,开展研讨交流活动3次。二是落实集体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制度,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等带头开展深层次的研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开展研讨交流不少于1次。三是将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研细读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具体实践、推动工作的具体成效。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印发《嘉峪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登记表》,统计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活动项目,做到情况清、底子明;督促全市5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在显著位置展示本月及次月文明实践活动项目,确保群众及时掌握、了解、参与文明实践活动;投入资金8万元,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打造嘉峪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网上平台,全面掌握群众诉求,确保文明实践活动更加精准;积极培育文明实践品牌项目,形成了新华社区“理论政策宣讲、‘啄木鸟’在领航”、铁南社区“我为铁南社区建一言”等文明实践品牌项目;全力支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开展工作,赠送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怎么干》书籍,对有关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部署文件做到协商办理;着力增强文明实践在乡村的影响力,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与“三下乡”“乡村振兴”等行动结合起来,以“送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在镇村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健康义诊等文明实践活动,向村民群众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宣传手册》《嘉峪关市民文明手册》500册及水杯、围裙、卡包等小礼品1000余个。依托嘉峪关文明网、“文明雄关”微信公众号,督促农村各文明实践所站利用镇村宣传栏、宣传展板、网络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展示文明实践工作动态、成效,根据村民需求,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邻里互助、环境整治、我们的节日等文明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文明实践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暨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树立文明乡风。二是持续深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联合各领域志愿服务主管部门,深入挖掘推荐全市具有时代性、群众性、创新性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等志愿服务先进典型37个,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常态化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及个人先进事迹,举办志愿服务项目展示交流会,在嘉峪关文明网开设专题网页,广泛宣传展示“快递1+N”“您的银丝·我的牵挂”、红十字应急救护等品牌特色志愿服务项目,以典型引领不断激发市民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市文明办领导班子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会同市教育局对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申报学校及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进行了实地督查,对各中小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公安、文旅等部门常态化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大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四是加大工作研究谋划力度。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及时对2022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谋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等目标要求,先后两次召开解放思想学习研讨会,主要负责人带头,引领干部职工立足岗位职责,就今后一个时期“干什么、怎么干”深入开展研讨交流,通过学习交流、思想碰撞,促使工作思路进一步开阔,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3.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升市民群众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组织开展了两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活动,参与13万人次。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常态化宣传展示创城知识、工作成效,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嘉峪关”“包街活动督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交流群”等微信工作群,鼓励干部群众、先进模范积极反馈问题、反馈诉求,充分发挥文明办牵头抓总作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通过让干部群众真切感受创建带来的变化,进一步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对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失分项目进行认真分析,采取电话沟通、面对面交流等方式,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帮助责任单位抓好不达标问题整改;推动完善市级领导带队督导、市创城办日常检查相结合的督查检查工作机制,报请市委成立了18个市级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从各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3个检查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任务,深入社区、村镇、学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实测点位进行实地督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导、函件反馈等形式督促责任单位迅速整改。2022年,印发重点工作提醒函23期、督查问题反馈清单29期、督查通报4期;组织100余家创建责任单位,召开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会,就2021年度文明城市测评失分项目和原因进行分析解读,就2022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内容、要求进行详细的讲解培训,促使各责任单位全面掌握全国文明城市“测什么”“怎么测”,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三是编印《嘉峪关市民文明礼仪手册》《共建文明城市˙共享美好生活˙致市民的一封信》各2万册,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知识及市民文明礼仪要求,依托新闻媒体及嘉峪关文明网等平台曝光不文明行为,鞭策市民规范自身言行,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4.履行职能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文明创建,组织开展了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第四届省级文明家庭、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修订嘉峪关市文明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文明村镇测评细则,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设置创建内容、创建标准,推动创建工作更具针对性、操作性。二是在继续用好嘉峪关文明网、“文明雄关”微信公众号大力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及时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成效的基础上,运用抖音、快手等平台,制作了《致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那一抹志愿红˙擦亮嘉峪关文明底色》等短视频,制作了《讲文明˙树新风˙文明人学起来》《720°全景看公益广告》等H5作品,发布了《文明雄关》等小程序,进一步拓展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阵地。三是加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礼遇力度,春节元旦期间走访慰问困难模范好人5人,及时看望因车祸受伤的身边好人,组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拍摄《领航》快闪,举办了“嘉峪关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重要回信精神及学习宣传贯彻重要回信精神座谈会、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精神会议”,聘任27名模范好人为“文明监督员”,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及体育大道“好人街”、东湖先进模范长廊、公益广告、网络媒体等载体平台,广泛宣传展示模范好人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嘉峪关市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暨道德讲堂总堂活动9场次,讲好了好人故事,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崇道德模范、学习模范的浓厚氛围。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初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将年度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建立起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分管领导责任清单、综合科责任清单、业务科室责任清单、干部职工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构建起责任链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2022年7月1日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及时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及存在的不足,就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二是修订完善了《市文明办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制度》,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科级及以上干部述职述廉范围。三是修订完善《市文明办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实际,按照市委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要求,对舆情标准进行了重新划分。

        (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形式主义问题整治不够彻底

        6.整治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班子成员及时深入社区、村镇,就《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对高速公路养护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和交流。二是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加强现场指导力度,推动成立18个市级督导组,抽调25人成立创城办检查组,结合日常督查检查,深入社区、村镇、学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营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处,实地了解掌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分行业、分场所进行现场指导,指出工作不足,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对标达标,帮助精准创建。三是对重点责任单位精心指导,建立了网上资料责任清单,明确单位工作职责,举办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会,对责任单位创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测评标准、测评方式进行解读,通过电话沟通、印发提醒函等方式,对责任单位资料提交工作进行提醒指导,确保责任单位精准理解测评标准要求,精确提交测评资料。四是修订完善了《市文明办公文处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文制发程序要求,及时传达公文错情通报等文件精神,促使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严谨细致制发公文。

        7.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督促财务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报销凭证审核监督责任,把牢财务报销第一道关口。二是修订完善了《市文明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核责任,严格执行,确保财务工作不出偏差。三是修订完善了《市文明办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8.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组建后,立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听取了各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按照职责分工,班子成员对分管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廉政风险点进行了点评分析,提出了防控要求,确保“一岗双责”落细落实。二是坚持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主要负责人经常利用各种会议、学习等场合强调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重要性,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同时,班子成员面向分管科(中心)负责人,科(中心)负责人面向科室工作人员全面开展个别谈话,切实做到了抓小、抓早、抓常。三是制定印发了《市文明办党支部“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活动方案》,2022年以来,市文明办党支部主动联合文明创建单位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创建等主题党日活动3次,组织发动党员开展文明创建党员引领、文明交通党员先行等活动,以党建工作引领助推文明创建走深走实。四是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022年,室务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相关事宜4次,其中,2022年7月1日新的领导班子后,研究党建工作相关事宜2次。五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修订完善了《市文明办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市文明办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9.议事决策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市文明办室务会制度》《市文明办室务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2022年7月1日领导班子组建以来,严格做到重大项目安排及5000元(含)以上资金的使用全部上会集体研究,确保了决策科学民主。

        10.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将公务员法律法规和干部选任相关规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范围规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配套法规,全面掌握选人用人政策,熟练掌握干部选任工作流程,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选任相关规定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二是修订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廉政谈话、请销假、保密、自媒体管理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健全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落实《市文明办科级及以下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日常表现,利用各种会议、学习等场合对廉洁自律、改进作风、遵守保密等相关规定作部署、提要求、敲警钟,持续增强干部职工自律意识。四是以干部能力素质大提升行动为抓手,领导干部围绕“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坚持自我革命”“党的精神谱系是我奋斗的精神源泉”等主题上讲台讲党课,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赵朝辉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了阐释解读,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五是严格落实干部选任相关规定,对照公务员职级晋升流程图,规范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中,其中,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在动议人选时,班子成员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人选进行了充分的酝酿讨论,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科学。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整改成果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大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快进度,做到整改不到位绝不放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着眼治本、着眼预防,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同时,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为各项制度规范,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着力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将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源源动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37—6318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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