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廉洁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0月31日下午,市纪委监委部分干部参加了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展的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何某利用自身采购员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何某的刑事责任。
参与此次观摩活动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庭审后表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威严,看到了违纪违法者的惨痛后果,再次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警示所有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Copyright 嘉峪关纪检监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嘉峪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