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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 2024-03-25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4月至7月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23年8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引领。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领会、把握和正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决心担当抓好落实,切实做到真改、真落实、真提升、真出成果。

        (二)强化履职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对整改落实负总责不松手,局4名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负领导责任不甩手,相关责任科室、司法所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不缩手,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同频共振、同向用力,集中力量进行整改,构建起了领导、执行、落实的巡察整改责任框架,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明确目标措施,合力推动整改。紧扣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中共嘉峪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学思想 铸忠诚 勇争先”专项行动深度融合,合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二、坚持从严从实,以务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深学细悟推动党的理论学习落实落细,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举办为期7天的读书班,6名处级干部带头静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汇编,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议题,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先后组织全局36名干部参加全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全市处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培训班,充分汲取理论养分,系统接受思想洗礼。举办嘉峪关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政治历练。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研讨交流33场次,法治讲堂9期,集中学习160余场次。二是以调查研究促进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局党组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满足群众法律服务新需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难题,确定调研课题,制定调研计划,由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牵头1个课题,综合运用座谈交流、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深入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仲裁服务中心、公共法律站(所、室)、律师事务所、企业等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调研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班子成员下沉基层开展走访、座谈12场次,收集意见建议8条,形成5篇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为推动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科学决策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2.关于“加强党的法治建设方面还有不足”的问题。

        (1)关于“依法治市作用发挥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职能职责。2023年4月,市司法局党组与省司法厅、市委编办积极沟通协调,将“法治调研科”更名为“法治调研督察科”,在原工作职责基础上,增加“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制定印发《嘉峪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嘉峪关市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同时充分运用调研督察、专项督察、网上考评、社会评估、舆论反映和群众评价等形式,推动法治考评重基层、重日常、重平时,倒逼责任落实,切实提升考评工作质效。三是开展法治调研。聚焦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围绕法治嘉峪关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立《新形势下法治嘉峪关建设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不设区市的地方立法特色》等2个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充分发挥法治在服务保障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为法治嘉峪关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扎实真督实察。制定法治督察计划,建立群众满意度调查、日常考核、现场抽查、专项督察、年度考评等方式的考核评价机制。共组织法治建设中期督察3次、专项督察3次,年度考评2次,印发了评估督察通报,按照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分别列出问题清单,以“背靠背”形式反馈至各部门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五是专题述法传导压力。全面落实嘉峪关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书面述法、现场述法等方式,每年安排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议上述法,每年结合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全市88名部门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和个人进行大会述法,460名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法,实现年度述法全覆盖。

        (2)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夯实营商环境工作基础。全面系统梳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嘉峪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工作部署和“三抓三促”、主动创稳行动要求,制定出台《嘉峪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方案》,调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了“1+1+4+N”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体系,为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破除制度障碍,开展涉及营商环境文件清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指导相关单位修改完善《嘉峪关市加大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和《嘉峪关市推动全域旅游发展补贴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同步清理涉企规范性文件14件,确保涉企政策合法合规。三是落实柔性执法,构建力度温度并重的执法环境。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行柔性执法为重点,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重点单位全面“体检”,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四是优化法律服务,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发挥贴近群众、企业的优势,积极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从源头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全面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组织律师通过实地走访、发放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民营企业实地了解生产经营、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情况,帮助企业找出经营管理“痛点”、堵塞法律风险“漏点”、打通依法维权“堵点”,持续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律保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局网站、“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加强涉企政策法律宣传,及时推送解读惠企便民政策,跟进宣传市场经济热点涉法问题。今年以来,走访民营企业21家,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23场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60场次;开展法治体检59场次,解答企业、员工法律咨询30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6份,排查法律风险63项,审查并修订完善合同51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3)关于“‘八五’普法工作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嘉峪关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发布年度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任务目录备案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对象、目标、方式载体、步骤和完成时限等。二是将普法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通过年初发布、年中督办、年底考核,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工作落地落实,完善普法责任链,集聚工作合力。印发《嘉峪关市“八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结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查,对35家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镇、驻嘉单位“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三是以“嘉峪关普法汇”为牵引,构建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普法矩阵,形成融“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在嘉峪关日报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习宣传”等专栏,刊发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署名文章,各部门各单位利用“两微一端”、今日头条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法律法规知识。打造《法治嘉峪关》《法治进行时》《食安雄关》等优秀电视法治栏目。“嘉女学法”“检察以案释法”“典型诈骗案件预警”“小汇说法”“今日普法”等品牌普法“微”专栏聚合力,实现“指尖上的普法”“语音里的普法”。四是充分发挥“三官一所一律”“农村家庭法律顾问”“城市低保、残疾人、退役军人家庭法律顾问”“律师进社区”工作优势,突出民生需求导向,量身定制“法律大餐”,采取“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和“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法律进家庭”活动,让基层普法“沉”下去,让法律服务“实”起来。五是充分利用全市宪法联系点、立法联系点资源,将法治宣传和立法征求意见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拓宽社会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和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推动“宪法+立法”基层联系点在示范引领中发挥更大作用。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还有欠缺”的问题。

        (1)关于“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密切关注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情况、新变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破解发展难题和突出矛盾。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域一体化建设、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上持续发力。二是切实发挥法律保障作用,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效果和效率,做好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或召集参加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涉法事务等工作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防范预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结合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满足群众法律服务新需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查报告5篇,为推动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科学决策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切实发挥政府决策“参谋助手”作用,全面助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    

        (2)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主动服务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工作流程。制定《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确立了先部门后司法局的两级审核机制,明确了各类法律事务办理程序、审核要点与风险点,根据来件性质区分处理,疑难复杂问题集体讨论,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办理,确保依法、审慎、高效办理各项政府法律事务,今年以来高质量审查办理各类涉法性文件165件。二是服务依法决策。对《嘉峪关市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6处违法建筑物征询意见》《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关于阳光金水湾小区业主(网民)留言反映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等涉及违建拆除、征地补偿、物业收费等方面的40件方案、公告、报告等,进行了严格审查,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为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意见或建议。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围绕我市“2+6+N”产业集群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持续加强法治保障,高质量完成了嘉峪关市公共停车位及关城景区电瓶车,南市区供热,市三镇供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三个特许经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工作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的审查工作,对西气东输、光伏发电、军民融合保障基地、草湖湿地公园等43件重大项目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为全市重大项目的快速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3)关于“对重点人群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衔接管理、教育矫治、走访帮扶等工作,日常开展100%覆盖巡查点检,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主动预测化解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排除。落实省委“主动创稳”行动和省司法厅“铸忠诚警魂”活动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进社区矫正“三类”基地建设,建成我市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教育基地、就业基地,进一步创造环境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自我,更好地融入社会、回报社会。加强与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定期联合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社区矫正监督检查。二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措施。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定期开展走访帮教,全面掌握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其生活、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过渡性就业基地职能作用,做好无家可归等特殊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的临时安置,积极协调组织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就业创业培训、劳务输转培训等,有效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和职业转化能力,帮助解决回归社会初期面临的就业和生存困难等问题。三是强化科技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突出“智慧矫正”定位,投入资金14万余元,全面升级社区矫正中心软硬件设备,合理划分社区矫正中心三区十八室等功能室,筑牢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监管“电子围墙”。持续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与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深度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案件在线流转办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应用,做到线上线下、技防人防相结合,及时全面堵塞监管安全漏洞,有针对性地预防和减少重点人员再犯罪。

        4.关于“风险隐患研判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司法所各项工作的督导,将日常工作和督导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司法所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分管领导、科室、司法所负责人进行约谈,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二是联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成工作专班,重点围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风险隐患排查、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因矛盾激化引发的“民转刑”“刑转民”案件。逐案逐人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情况和社会交往情况,逐个开展谈话教育,排查了解社区矫正监管风险点和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明确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常态开展隐患排查。结合“主动创稳”行动,紧盯三类十八种重点人员,逐人进行入户走访和面对面谈话,详细排查矫正对象感情有矛盾、经济有纠纷、就业无门路等风险隐患。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主动预测化解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排除,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预警提示。对风险隐患比较高甚至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的刑满释放人员,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加强跟踪管控,最大限度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力度还有欠缺”的问题。

        (1)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主题教育书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3次,研讨交流1次。二是局党组坚决履行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全覆盖工作格局。三是以主题教育专题调研为契机,班子成员深入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仲裁服务中心、公共法律站(所、室)、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听取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下沉基层开展走访、座谈12场次,收集意见建议8条。四是用好用活廉政谈话,廉政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开展党风廉政集体谈话3次,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2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关于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2)关于“对律师队伍潜在性风险关注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全市律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全市律师行业二十大精神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王丽霞教授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宣讲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把建好基层党组织阵地作为强党建、强支部的着力点,因地制宜抓好律师支部阵地建设,采取规划新建、修缮改建、规范提升等办法,强力推进7个律师支部活动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传达学习司法部党组“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座谈会精神、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致全省广大律师的一封信、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书记刘永升、市长刘凯对全市律师工作的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安排重点任务26项,推动律师行业“六大”工程实施,着力打造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律师行业监督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查活动,对全市17个律所工作进行了日常检查,对4个所进行单部门抽查、3个所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制定并印发《嘉峪关市律师行业“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每季度开展抽查督查。充分利用年检考核“指挥棒”,不断推进律所规范化管理,对照考核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考核验收,经考核,全市17个律所都为合格。对律师的考核中对2名律师进行了暂缓注册年检。四是加大投诉处置力度,召开了律师行业警示教育大会,下发了《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主动查找和发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扎实开展整改。今年调查3起律师投诉案件,已全部办结,其中2件投诉不实,1件给予律师行政处罚。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修订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安排全局领导干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重点针对职能调整的科室(社区矫正科、法治调研督察科)及新增下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仲裁服务中心),全面梳理权责流程,依照个人思想状况、岗位职责、职务等情况,认真分析并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

        6.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监督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聚焦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要岗位和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盯任务、盯责任、盯时限,督进度、督力度、督质效。开展督导检查4次,发现问题56条,常态化盘点检视问题整改情况,逐个对账销号,倒逼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二是抓常抓细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微违纪、微违法”问题,充分借助社区矫正远程督察系统55个监控点实时监督司法所日常工作情况,对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通报,各司法所对每个问题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确保问题、漏洞得到有效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为契机,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2场次,不断提高队伍的能力水平,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意识,切实把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  

        7.关于“法治为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450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学习。举办为期3天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省级专家领导采取专题辅导和案卷评查、理论宣讲和法治实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治素养、监督能力和专业水平,以高质量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按照省、市“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工作要求,认真落实《2023年嘉峪关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聚焦监督九大重点内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大专项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落实“日报告、周专报、半月报、月报告、季报告、月调度”等工作机制,组织和召开省市专项整治启动会2次、推进会4次、调度会3次、汇报会3次、总结会1次,制作各类台账资料18套。协调督促全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系统自查问题130个,群众投诉举报问题23个。广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印发通知,明确专项监督活动检查重点、时间节点,工作责任,为扎实有效做好整改提高工作,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夯实基础。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实地检查工作部署会,邀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市案卷评查专家库成员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6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要求立行立改。四是拓宽监督渠道力促规范文明执法。出台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口联系制度,明确各单位要围绕本领域的重点执法内容,将特邀监督员监督融入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借助特邀监督员的岗位和专业优势,发现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和规范,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2)关于“对地方性法规执行过程中的指导监督检查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落实《2023年嘉峪关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将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列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督促各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指导监督检查助推我市地方性法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地方性法规的覆盖率和知晓率,努力营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有欠缺”的问题。

        (1)关于“党组在管干部、带队伍方面还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强领导班子,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提高自身素质和本领,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和规范,自觉做好表率,在全局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聚焦“四风建设”,按照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队伍管理质效。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深挖彻查相关问题线索,查纠整改问题9个。以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为抓手,深入开展“明规守纪”专题教育,通过廉政党课、廉政谈话、节前廉洁提醒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找差距、明方向、守原则,真正把各项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开展廉政教育4次,廉政谈话5次。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四是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制定干部岗位职能职责表、综合绩效考评细则,明确15项正向激励和21项负面清单量化标准,定期开展绩效考评,激励鞭策全体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提升干部队伍责任意识、执行能力和工作效能。

        (2)关于“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及各党支部实际情况,对党支部联系点进行及时调整,局党组跟踪掌握联系点工作动态,统筹抓好联系点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并把指导联系点情况作为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切实推动全系统党支部各项工作规定落实见效。各党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合理安排时间,结合主题教育,主动深入联系党支部,讲党课、讲政策、督查指导5次,开展走访调研3次,推动联系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短板”的问题。

        (1)关于“基层党务工作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党建工作“一盘棋”理念,把加强基层党建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全年研究党建重点工作2次,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整体谋划推进,统筹集中攻坚,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4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严肃追责问责,以督查问效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对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培训13人次,注重支部工作的台账建立和资料收集整理,按照内容不漏项、时间节点准、参会人数清的要求,及时记录“三会一课”、党小组等会议,确保实现党支部各项记录真实、规范。

        (2)关于“指导行业党建工作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律师工作的全过程,持续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各项会议的“第一议题”、各级党组织学习的“第一主题”、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第一任务”,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调整党组成员党支部联系点,2名班子成员联系律师党支部,督促指导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密切与党员律师的联系,及时传达党中央决策部署,引导党员律师要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切实发挥律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建工作的律师工作科科长帮助指导律师党支部规范开展工作。三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为目标,持续推进律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律师支部“星级评定”提质升档,因地制宜抓好律师支部阵地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采取规划新建、修缮改建、规范提升等办法,新建完善7个律师支部活动阵地。 

        (3)关于“督导检查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大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督查指导力度,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开展基层党建“体检”,发现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告知,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及时督促跟进整改落实,督查结果作为对基层党组织年终述职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结合主题教育,主动深入联系党支部,讲党课、讲政策、督查指导5次。二是落实党委书记、成员与基层支部党员、群众谈心谈话制度,强化正面引导,及时解疑释惑,及时掌握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的工作、生活情况,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不走偏、不走错,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凝聚力强、战斗力强、向心力强的战斗堡垒。

        10.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任职资格条件把握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主要领导、干部人事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嘉峪关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管理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学习,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研究干部事项的前置“必修课”,理解深、领会透、把握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打牢基础,切实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和程序选人用人。

        (2)关于“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严格规范局党组会议表决程序,明确参与表决人员,确保相关程序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3)关于“研究干部问题会议专用记录本与党组会议记录本记载的干部事项有出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干部任免事项除在研究干部问题会议专用记录本上进行记载外,将所有局党组讨论决定的干部任免事项记录在党组会议记录中。

        ​三、抓细抓实、巩固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继续提高巡察整改政治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极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坚决高质量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做到不漏一项、不漏一事。

        (二)扎实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以“巡察整改+主题教育+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学思想铸忠诚勇争先”为契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科学统筹,精准施策,稳步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继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动建章立制,强弱项、补短板,推动长治长效。

        (三)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把巡察整改与当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积极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持续,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37-5968008;电子信箱:jygsfj@163.com;通讯地址:嘉峪关市体育大道西269号;邮政编码:7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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