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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 2024-03-26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至7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工作部署

        中心党组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全面部署,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党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三)理清整改思路,抓好整改落实

        对巡察整改问题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精准定位,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措施和方案,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真正学懂弄通做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工作相结合,努力提高理论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巩固理论基础,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租购并举政策,提交管委会审议后实施。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调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研讨交流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提升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积金累玉,嘉住好房”服务品牌。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举措,将理论学习的成果真正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实际成效。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协调市工信局、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了摸排,初步掌握了企业经营状况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调研、利用“12329”渠道发送缴纳公积金宣传信息等形式了解企业建缴意愿。中心联合银行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会,普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要性和优惠政策。印制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册,摆放在委托银行网点窗口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先后实地走访18家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缴存开户服务。2023年,新开户缴存单位53家,新开户缴存职工2768人,分别同比增长6.30%、2.12%。新增缴存单位中,非公有制企业占35.33%,比上年增长1.47个百分点;新增缴存职工中,非公有制企业占27.63%,比上年增长3.32个百分点。

        (2)关于“‘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见行见效,落地生根。围绕“雄关要发展,我该谋什么”“中心要发展,我该谋什么”“如何推进民生保障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主题,聚焦中心主责主业,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研讨交流,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同向同行,同频共振。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务受托银行开展精准政策培训和贷款额度计算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精准度,避免办事群众“来回跑”“折返跑”,提高人民群众办事的“体验感”。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职能。管委会办公室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8月26日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五项议题,调整优化20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切实履行了管委会职责,保障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筹备管委会换届。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规定,根据《关于印发调整部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名单的通知》,筹备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换届工作,为充分发挥管委会的监督决策职能和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资金运作安全入手,修订了《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重点规范了资金划转和存放业务大额资金使用和审批规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新梳理各部门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建立风险排查治理台账,细化措施,结合各个岗位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确保风险防控件件有措施。

        (2)关于“制度规定与现行政策精神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中心实际,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制度规范,对中心《规章制度汇编》重新进行修订,夯实管理基础。

        6.关于“服务群众主动担当作为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长期封存户清理攻坚行动。对长期封存的个人账户,制定了《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期封存户清理实施方案》(嘉公积金管字〔2023〕105号),通过历史留存资料发现线索、向人社和公安部门获取信息、请缴存单位协助、通过与同一单位职工信息传递等方式,与长期封存职工取得联系进行销户处理。自长期封存户清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已清理长期封存户1167户。该项工作中心已列入持续整改任务,不断进行推进和完善。

        7.关于“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完成《嘉峪关市公积金数字化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为全方位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提供方向指引、根本遵循。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迈上新台阶,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重新修订完善《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心党组“三重一大”议事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召开流程、审议事项、决策程序、会议记录标准。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中心党组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2023年5月12日印发《中共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党的建设工作2023年工作要点》,党组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把抓党建、促业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使中心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二是加强对职工的关心关爱,充分发挥工、青、团、妇群团组织优势,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高台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东湖健步走活动,拉近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距离。领导班子加强谈心谈话,进一步了解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家庭情况、生活困难等状况,并纳入调研内容,对中心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对困难职工和家庭进行帮助。对患病职工上门走访慰问,对结婚和生育职工送上中心美好祝福,及时化解干部职工存在的负面情绪,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10.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规划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心人员编制情况建立了干部基本信息台账,建立起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让优秀的年轻干部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培养其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使其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行家里手、业务能手。二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三是扎实做好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推荐和考察工作方案》《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在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时,充分征求了派驻纪检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信访局、考察对象居住地所辖社区党委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11.关于“反馈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巡察审计整改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力度,扩大缴存覆盖范围,开展调研摸排工作,统计应缴未缴人数,制定切实可行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实施方案,有效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

        ​三、固化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将充分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将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实践动力。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落实整改举措,固化整改成果,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对有待研究探讨需要长期持续整改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破解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强化担当作为、勇于创新突破,确保标本兼治,为着力打造“民生幸福典范”贡献公积金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37—6316343;邮政信箱:嘉峪关市迎宾西路689号,邮编:735100;电子邮箱:19821461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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