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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 2024-03-26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至7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担当,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意见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各科室、党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化压力为动力,真改严改、立行立改。

        二是强化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总责、主责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难点堵点问题亲自推动,带动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党支部狠抓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间,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调度和推进,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严查督办,提高整改实效。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制定措施、逐条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事项逐个落实,整改措施逐条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领导班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全面及时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二、强化问题导向,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经济思想不深不透”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经济思想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充实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上做实功。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深入推进主题教育,2023年8月以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党员大会3次、青年理论学习6次,认真学习掌握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精髓要义。二是立足财政职能,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新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经济工作的总体方向,密切跟踪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最新科学论断、最新战略部署,灵活运用习近平经济思想观察分析问题,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做到以习近平经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财政工作。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贯彻落实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扎实做好当前工作、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二是立足财政工作实际,深入加强财政政策的研究,持续完善税费支持政策,着力纾解企业困难;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政策组合工具,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强化财力保障。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坚持过“紧日子”,不该花的钱,一分钱不花,更好节用裕民。三是进一步增强抓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财政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和财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财政所承担的重点任务进行再细化,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的思路举措,加强财政运行跟踪问效,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3)关于“‘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按照“勤争取、保重点、防风险、严监管、强队伍”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增长目标安排资金、制定政策、深化改革,引导全局上下坚持不懈提能力、持之以恒转作风、全力以赴抓落实、一心一意谋发展。组织开展了理论、法纪、财政政策和业务学习,紧紧围绕“立足新时代要求财政怎么看、深化市情认识财政怎么办、提升保障效能财政怎么干”等开展研讨交流3次,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和财税政策落实中的薄弱环节、难点堵点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分析研判,指导帮助各预算单位研究解决在财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推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2.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履职还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履职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市“三抓三促”行动的目标要求,立足财政主责主业,始终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财政政策供给、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的重大决策,强化攻坚保障、精准聚焦发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做到严控预算,减少调剂预算。一是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二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严禁部门随意申请增加预算,预算执行中部门临时性、应急性等增支事项,确有规定需要新增安排支出的,严格按照《嘉峪关市财政性资金使用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审批程序报批。

        (3)关于“预算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编报准确性。在编制《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2025年财政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时明确要求“2023年,各类项目支出原则上要严格按照项目支出标准编制预算……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关规定正确应用支出科目,要按项目支出方向细化分解,按具体用途正确填报经济分类科目”。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的预算编报工作中,将全市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列入2024年预算草案中,向人大报告;二是通过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重要领域预算资金组织开展事中监控,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监控分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今后严格按照《嘉峪关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中关于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要求,加强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项目监管力度,在下达项目资金时及时跟踪督促预算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规定程序,强化对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的约束,并建立月通报机制,对支付率低的单位及时下达督促函,不断强化对财政性资金的均衡控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不断压实资金管理科室责任,通过电话、发函催促等措施,督促预算单位加快资金分配方案进度。并对每一步操作时限作了明确规定,保证每一笔转移支付资金能第一时间确认接收、及时拨付,确保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有效落到实处,见到实效。2022年未及时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局于2022年12月底前已全部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三是及时下达预算单位指标,督促单位及时申报用款计划,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规定程序办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支付效率。并建立月通报的机制,对支付率低的单位,下达督促函件。始终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下大力气优化支出结构,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整合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我市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1)关于“廉政风险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国家总体安全和财政可持续发展出发,抓好财政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格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不断提升化解风险挑战的本领。二是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从思想深处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教育,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三是通过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节前提醒教育、廉政党课、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需负责”的原则,围绕管财、管事、管人等权力运行过程,深入细致开展了预算安排执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岗位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了廉政风险清单。五是全力支持配合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综合运用党规党纪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廉政工作约谈、制度机制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等手段,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在实处,确保干部和资金“双安全”。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二是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季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一次一个谈话主题,持续提升谈心谈话质效,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三是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廉政谈话等各类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规范党员教育活动会议记录,对警示案例涉及具体人员、案例教育人员,已在2023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5.关于“作风建设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在大局中谋划财政工作,提升服务全局的能力。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大财政”格局,加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撬动作用,全力破解资金难题,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增强破解难题的主动性,加强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运行状况的持续跟踪分析和科学研判,聚焦我市“三地两点”功能定位,紧紧围绕“2+6+N”产业体系集群,加大对重大任务、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做好财政服务保障工作的主动性,结合主题教育,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以座谈、调研为载体,加强与预算单位交流,了解情况,加强财政业务指导,耐心解答预算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和疑惑。四是通过全市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指导全市各预算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持续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全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监督检查能力和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加强财政一体化系统操作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在线指导的方式,帮助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掌握一体化系统操作。同时,针对预算单位反馈的操作系统设置复杂、业务操作流程多等问题,积极向省财政厅建议和反馈。六是积极跟踪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一体化系统对接工作进度,向下了解各预算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使用问题,向省厅做好系统维护反馈工作。进一步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相关科室,推进系统对接服务相关工作。

        6.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责任的理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及时完善《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按要求按规定调整党组议事流程,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重大决策始终做到会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对上会提交讨论决策的事项严格把关,充分论证;会中充分讨论,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临时动议和随意盲目决策,做到事权明确、边界清晰。

        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与财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始终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强化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二是聚焦“机关党建工作抓什么”,强化“围绕中心抓党建”的意识,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分管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强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定期做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做到既要看好自己的“门”,还要管好自己的“人”。四是持续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落实,保持党建工作重心前移、力量前置,要围绕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防范债务风险、支持乡村振兴、强化民生保障等职责要求,以党建融合为纽带,利用主题党日、走访调研等方式,把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作为重要内容,深入预算单位、重点项目现场,既交流党建经验做法,又促进履职能力提高。五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约束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和双向约谈,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揭伤疤、戳痛处,有“辣 ”味,敢于动真碰硬、触及灵魂,达到红脸出汗和治病的效果。

        (2)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抓促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局党支部2019—2022年,从5星级滑落至2星级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原因。围绕标准化建设“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出成效”进行深入研究讨论,明确党员“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到位”,把党支部升级提星级纳入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针对降星制定党支部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定期开展党支部建设“回头看”,督促党员干部思想上“想星”、行动上“追星”、工作上“争星”,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3)关于“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制定了践行“三个表率”、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创建举措、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动践行“三个表率”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开展;二是设立了“党员先锋岗”“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认真落实党员积分制,进一步细化、完善考评细则,严格考评程序,严肃党员积分个人申报和支部认定,确保积分考核有据有实。定期将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强化结果运用,把党员积分考核结果与党员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干部选用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全局党员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8.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干部选任政策理解把握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专题学习干部选任政策法规作为研究干部事项的前置议题,重点围绕《干部任用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嘉峪关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管理工作办法》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详细解读,真正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熟悉选人用人政策、了解掌握干部选任工作流程。二是把分析研判和动议结合起来,从动议到选拔全过程,强化同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对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信息沟通、情况交流、问题研究和监督,推动干部选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干部选任条例、干部处分条例、干部考核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加大对干部日常考察了解的深度广度。在今后的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从召开党组会动议、形成方案、职数审核、谈话推荐、民主推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考察、召开党组会听取情况汇报、报组织部归口科室审批、任职等一系列流程程序进行。

        (3)关于“任前档案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体责任,靠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干部考察组、组织人事机构负责人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承担的相应责任,建立管人管事的体制机制。二是今后在选人用人时,干部考察组要及时与局党支部沟通协调,严格做好党员干部日常表现等资料的审核把关。

        (4)关于“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总结反馈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组织人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做到政策规定烂熟于胸,遇到拿不准、吃不透的政策规定,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到万无一失。具体工作人员要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形成工作手册,逐条逐项落实工作手册要求,严格选任工作纪实,夯实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二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按规定程序选任干部,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全面落实“凡提四必”“一把手”末位表态、回避、公示等制度,及时纠正“点名推荐”、程序倒置等问题,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9.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积极理顺岗位职责边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流程,切实负起财政监管责任。二是进一步动态查找风险,围绕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自查检视,对已制定的廉政“清单”及时调整、动态更新,做深做实风险防控“后半篇文章”。三是进一步加强内控自查,强化主责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常态化内部“体检”制度,结果纳入年底综合考评。四是进一步强化协同防范,针对各处室廉政风险防范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建立完善会商机制,提升工作协同性、整体性和系统性。五是进一步对重要岗位、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结合财政系统廉政建设风险防范工作实际,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表,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进一步推进财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三、深化后续整改,巩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紧盯不放、持续推动,确保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财政工作水平。

        一是树牢巡察整改意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严肃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钉钉子”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财政工作的有效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市财政局将坚持整改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事项,巩固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坚决防止出现问题反弹。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构建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财政工作结合起来,推进财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四是强化成果转化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与做好财政事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保障服务水平、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37—6318880;邮政信箱:嘉峪关市迎宾西路520号,邮编:735100;电子邮箱:22273560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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