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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 砥砺前行
来源:嘉峪关日报发布时间: 2018-02-02 分享+

    “2017年5月18日,针对市综合执法局镜铁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某违规收受管理对象购物券问题,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我市聚焦“四风”整饬,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一个缩影。

    2017年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8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8件,同比分别增长12.5%、26.9%,立案23件,结案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处理公检法等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7人。2017年,在全市开展了两轮巡察,通过巡察让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遁形,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86个,移交问题线索25件,提出意见建议254条,防止了各项惠民资金的“跑冒滴漏”。

    这些“账本”和“清单”,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年来惩贪治腐、从严治党最朴素的说明。2017年,市纪委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重拳出击、利剑高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执纪如尺、分毫不让,努力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露头就打、寸步不让,雷霆万钧正风肃纪。

    “针对长城本体保护工程项目资金沉淀问题,分别给予负责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对问题涉及的文物景区管委会俞某留党察看2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党纪国法面前,绝无特例。以“零容忍”态度,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打虎拍蝇的势头强劲如往。

    “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省纪委明察暗访交办、市委督查、群众反映等方式,查找问题773个,整改573个;梳理问题线索67个,办结59个。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沉淀、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民生工程管理失责等问题,问责党组织8个、领导干部48名。并推行重点实事工程项目监管全覆盖,对全市96个重点项目进行实地督查,对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给予‘红灯’警示,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实地督查“放管服”改革,通过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保留审批事项偏多,承接能力不足等9类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便捷高效等7个方面举措,要求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着力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

    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和市委七项规定化作自觉行动。紧盯春节、五一、国庆等节点,“三级联动、四层联查”,深入开展明察暗访3轮9次,配合省纪委抽查部门单位、饭店、超市等重点部位17个,对省纪委交办的6件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核实。对本级明察暗访发现的13条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核实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全市党政机关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抽查销售网点、超市、宾馆32个,检查电子票据3600余张,纸质票据1900张,发现问题线索2个。2017年,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组织处理9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通报典型案例7起。

    随着一批干部相继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不仅击碎了违纪者的侥幸心理,遏制了观望者的蠢蠢欲试,而且让更多的党员干部真正畏惧党纪党规的“高压电”。

强力“拍蝇”,严肃查办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微腐败”。

    “嘉峪关市人社局职工王某挪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市纪委给予‘双开’处分”。

    基层群众最痛恨政策“走在路上”,实惠却没有“落在身上”,涉农资金真正落到贫困群众身上才是真扶贫。

    我市把涉农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点,坚决斩断伸向涉农资金的“黑手”。针对征地拆迁、惠民资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违纪行为,实施了问题线索“清仓”“蝇贪问题”整治、“两查两保”和“清风农村”四大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了涉农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涉农领域交叉互查。督查组对发现的监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建立督办清单,跟踪解决问题。并组织了51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深入全市17个行政村44个村民小组,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大走访活动,将发现的惠农政策事项公示不及时、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移交有关党组织进行整改。同时,认真梳理十八大以来的55个扶贫项目,对涉及的1369万元资金进行仔细排查,建立了扶贫资金项目库,对项目资金、审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2017年8月下旬,我市召开全市涉农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对近年来我市涉农部门“蝇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问题进行了通报剖析,全市镇村领导班子近100人现场听取通报,接受警示”。

    据统计,3年来共处置涉农问题线索33件,立案查处15件,19人进行了个案剖析,追回违纪资金24万余元,有力震慑了涉农违纪违法行为。

关口前移,用足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打电话问问、坐下来谈谈,书面函询,签字背书,各种“咬耳扯袖”成为我市各级党委纪委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常态。

    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让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2017年,市纪委班子成员累计约谈干部513人次;提醒谈话15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谈话函询19人,与去年同比提升58.3%;党纪轻处分10人,占党纪处分总数66.7%。

    清明、端午节日前夕,市纪委发出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并下发了严禁违规参加“谢师宴”和操办“升学宴”的通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前打好“预防针”。

    同时,把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检控类初信初访件进行全面及时核查和处理,做到增量不再增、存量逐件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2017年全年受理的180件信访举报件,全部得到处置。

    建立“一函一谈一通报”机制,对于违纪问题,所有违纪案件一旦结案,均要向被审查人所在单位递发《纪检监察建议函》,约谈、提醒相关责任领导,并将违纪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倒逼单位负责人传责、履责、尽责,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深化标本兼治,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我市紧密联系实际,坚持破立并举,及时查找和发现制度漏洞,细化优化制度措施,出台了系列可操作、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使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在全省率先出台《嘉峪关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制定14条措施,明确11种容错情形。对1名拟提拔干部进行容错,为3名有反映的拟提拔对象、24名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了事实。制定《中共嘉峪关市委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列明政商交往8个方面的“正面清单”和15个方面的“负面清单”,容错纠错、激励保护干部。并出台《关于强化监督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跟进服务、“一专两高”督查和专责监督“三大机制”,强化监督,保障发展。

    2017年,我市深入实施党风廉洁教育“一园一馆一室一角”工程,充分挖掘嘉峪关党建光辉历程,收集各类影像视频资料近8000余份,设计规划400平方米场地,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技术,在城市博物馆增建集党史回顾、党性教育、廉政建设于一体的从严治党展览馆。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建成了党风廉洁教育室88个,基层党风廉洁图书角164个,全年累计开展活动867次。并在嘉峪关市广播电视台开设全面从严治党“一把手面对面”访谈录和嘉峪关日报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栏“清风雄关”,通过镜头前“述责述廉”和刊发动态消息等形式,真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一线、传导到末端。

严谨有序,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8年1月18日下午,嘉峪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依法选举马庆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是党的十九大部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最受关注、最值得期待的改革之一。标志着我市监委扬帆起航,标志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步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过去的一年,我市积极对标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制定实施方案作为开局起步的首要大事,于2017年12月20日正式印发了《嘉峪关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标准,对12名转隶对象的干部档案、个人报告事项等进行“四必核”,建立涉改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业务专项经费、办公家具和设备、执法执勤车辆四项台账,及时了解转隶人员思想状况,选优配强班子成员,矢志不渝推动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顺利完成了班子组建,机构组建、人员转隶、线索移交、案件衔接、后勤保障等工作,为构建纪律管全党、法律管全体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的一年,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面推开进行的同时,也必将进一步促进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通过履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调查、处置,把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

     光荣与使命同在,责任和压力共存,新时代、新起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踏上新的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誓要落足铿锵!(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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