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市纪委监委决定自2022年8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涉及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管理人员,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过程中存在的贪污受贿、谋取私利、违规经营、隐匿收入、转移资产、权力寻租、挥霍浪费、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对集体资金审核审批不严格,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虚开发票、套取骗取,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坐收坐支、白条入账,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重点整治集体所有资产权责不清、管理混乱以及贪污侵占、非法买卖、优亲厚友、化公为私、违规报废等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出让、违规发包、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农村集体资源,以及在农村集体资源处置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问题。
三、主动说明问题的处理政策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在2022年9月30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清有关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可以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7-12388
举报网址:www.jygjw.gov.cn
来信来访:嘉峪关市迎宾西路669号嘉峪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7351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中共嘉峪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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