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至12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4月,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等,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对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是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民政干部职工的关心厚爱,是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为民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局党组以对党、对组织、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担当职责使命。
(二)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组书记领头、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巡察整改机制。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引领全局干部职工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筑牢巡察整改的思想根基,带头推进巡察整改,组织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既着眼全局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
(三)坚持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要求标准,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成效。把巡察反馈问题是否解决、情况是否向着好的方向转化作为评价标准,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从制度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对巡察提出的个性问题,逐一研究解决,确保不漏项、无死角。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分类施策,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化长效化相结合、具体整改和举一反三相结合、一体整改和开门整改相结合,着力增强整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通过整改,班子队伍建设、机关党建、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都有了进步,“两个维护”更加坚定。
(四)坚持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同题共答,促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局党组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开展整改监督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共商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职责,通过参加局党组会、巡察问题反馈会、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约谈会、“三抓三促”专题调研等方式,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持续传导整改压力,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提供监督保障。
(五)坚持将巡察整改融入各项工作,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正在做的工作相统筹,与“三抓三促”行动相衔接,深入分析全面治党阶段性特征,从修订主体责任清单,完善相关制度,统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巡察整改。
二、坚持从严从实,以务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理论学习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统筹运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理论读物,坚持不懈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22次、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二是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认真开展“民生要保障,我该谋什么”专题研讨,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围绕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低保扩围增效,提高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进行研讨,精准查找着力点和突破口,明确精准举措,更好发挥民生保障中兜底作用。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学用结合,持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聚三基”批示精神的学习领会,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高质量落实民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落实落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由原来低保标准的1.5倍扩大到2倍,优化了支出型困难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其他低收入人口3类困难群体的认定工作;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及关爱服务;牵头开展全市“结对帮扶·爱心雄关”行动,对关爱对象现有数据进行多次核查、逐户比对,并做好系统数据的更新,实行有序进出、滚动管理,开展结对帮扶培训。二是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制定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是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引入14家物业和家政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128名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4期,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护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四是为2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拨付运营经费28万元,1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拨付运营经费8.5万元,保障其正常运营,积极发挥作用。指导监督钢城和雄关2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14家城区爱心午餐服务组织,以及19家农村爱心食品供应点进一步发挥作用,保障居家老年人的配餐送餐需求。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设立“上门流动办公席”等方式,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政策知晓率,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到日间照料中心接受服务,提高养老设施的利用率,发挥社会效应。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殡葬惠民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嘉峪关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选址在嘉峪故园东侧空地。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审查。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殡葬政策,2021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嘉峪关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嘉民发〔2021〕18号),3年来累计为145个困难家庭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15.72万元,为我市经济困难家庭减轻了殡葬经济负担。同时,积极开展“文明祭扫、绿色清明”主题宣传活动,弘扬文明新风,倡导移风易俗,为文明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2)聚焦中心工作研究谋划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对照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关于民政领域的工作任务,建立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对账销号,狠抓落实。二是联合教育、财政、人社等11家单位印发了《嘉峪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嘉民发〔2023〕51号),将我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由原来低保标准的1.5倍扩大到2倍,增加了支出型困难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其他低收入人口3类困难群体的认定工作,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三是组织各街道、社区、镇、村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100余人进行了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提高了基层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力。四是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办、政府办印发《嘉峪关市结对关爱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47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5户特困人员家庭,由地级领导和处级干部“一对一”建立了结对关爱帮扶机制,通过走访、探视、感情联络、纾困解难,千方百计帮助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五是市慈善协会携手嘉峪关麒麟爱心公益慈善协会开展了“同心护未来”慈善项目,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资助我市26名困难家庭学生。携手嘉峪关市戴梦得珠宝店开展“阳光助学”专项捐赠活动,定向用于10名高考困难学子缴纳学费,连续资助四年完成大学本科学业,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年每人5000元学费资助。携手嘉峪关市鼎峰门窗安装有限公司开展2023年“爱心圆梦”助学专项捐赠活动,帮扶10名嘉峪关市2023年高考中被公办二本以上大学录取的低保家庭或特殊困难家庭中成绩优异的应届毕业生缴纳学费,资助额度为每人5000元。
(3)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简单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将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列入局务会、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适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协调街道、郊区工作办公室积极摸排、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做到发现一户,及时救助一户,做到应保尽保,目前低保扩围新纳入城乡34户49人、城乡特困43户44人。二是联合市委农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嘉民发〔2023〕52号),从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办理,落实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三是结合我市低保提标工作,深入各社区查阅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情况及台账资料存档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严格落实每月备案制度,各街道、镇每月将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情况报我局审核备案。
3.关于“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1)谋划项目建设与实际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局务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等,加强对《嘉峪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理》《嘉峪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学习,加强项目谋划研判和前期论证。二是通过入户走访、制作发放宣传材料,政策下乡等方式加大对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引导有意愿的老年人积极入住,提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率。提供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达到4.49万人次。三是市民政局党组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成立项目办公室,安排一名处级干部专门负责项目建设,加强工作力量,规范项目建设。
(2)基层政权组织服务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提升月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宣传民政政策法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网络安全技能、网络文明公约等,提高民政政策知晓率。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民政业务政策培训,先后组织全市村(居)委会干部开展网络培训,组织全市村(社区)工作者参加全省村(社区)干部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培训班和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及提标动员会,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能力、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水平和为民服务质量。三是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最美社区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优秀社区工作者,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3)行业执法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4月底,通过督促注销,下发整改通知书,立案查处等方式,对2020年以来17家连续2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主动办理注销7家,限期整改2家,撤销登记行政处罚8家。二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社会组织名称、业务范围、换届情况、资金使用、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检查,进一步监督社会组织规范有序运行。三是2023年1月16日,召集全市殡葬服务单位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召开了殡葬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形成了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殡葬服务组织提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6月15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全市殡葬用品经营个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指导经营者规范细化收费项目,提醒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殡葬服务领域价格收费秩序,同时对经营者开展了殡葬法规政策宣传。
4.关于“落实深化改革的政治担当尚有不足”的问题。
(1)落实殡葬改革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将市殡葬管理所(殡仪馆)与殡仪服务站财务分离,按照《服务协议》,殡仪馆各项收入及殡仪服务站所交利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二是修订完善《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督促殡葬管理所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行为。
(2)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及时请示、及时汇报。2022年9月26日协调召开嘉峪关市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结合延缓、逆转阿尔茨海默症基地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的实际,将“建设延缓、逆转阿尔茨海默症基地”调整为实施阿尔茨海默症干预计划。二是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制定《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和项目采购,严格审核项目承接主体资质,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市民政局党组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成立局项目办,安排一名处级干部专门负责项目建设,加强工作力量,规范项目建设。四是严格执行《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嘉峪关市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办法》相关规定,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有关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做到政府采购行为合法合规。五是严格执行《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嘉峪关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服务组织等级评定工作。2022年9月19日印发《关于开展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组成了由民政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评定小组,对自愿申请参评的服务组织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并于2022年9月26日组织开展了等级评定,评选出三星级服务组织4个,二星级服务组织1个,一星级服务组织4个(每两年开展一次)。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薄弱”的问题。
(1)资金使用风险研判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民政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议事程序,强化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工作效能和办事效率,切实推进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促进依法行政。局务会研究资金使用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做到法律法规依据充分,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落实资金使用监督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会议程序,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定,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不折不扣贯彻民主集中制,同时针对大额资金拨付支付和使用,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会议提出明确要求,提前防控,压实责任,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细化了预算编制、计划申请、政府采购、费用报销、绩效评价等方面内容,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规范有序的费用报销流程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效保障了民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四是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民政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依法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2)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单位费用报销审核审批工作,明确了经办、验收、审核、复核、审批等人员职责权限,新增了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环节和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局务会、党组会等议事决策程序,切实加强了对各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各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培训,加强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和《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并进行了财务专题辅导授课,提升业务能力,规范财务行为。三是加强市福彩中心党的领导,成立党支部,落实重大事项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市福彩中心已补齐财务审批支付手续,并将财务收缴局办公室财务集中统一管理。
(3)安全生产责任靠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安全意识,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底线思维。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二是局党组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三是召开养老机构负责人、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一步压实民政部门督查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康怡圆养老公寓和夕阳红敬老院已于2022年9月完成消防验收备案。五是督促各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经常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并与养老机构签订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目标责任书。同时强化对养老机构的实地检查,截至目前已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实地检查3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交办,责令其立即整改。六是市社会福利院深刻汲取“4.26”安全事故教训,与运营方签订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加大对舜辰颐养中心的日常监管力度,从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人员护理安全、防疫安全、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等方面常态化检查,督促运营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平常安全巡查频次,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七是市社会福利院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竣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关于“作风建设还不够严实”的问题。
(1)调查研究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形式,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依法行政。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基层单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问题,及时推进,确保问题及时有效整改。三是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制定《市民政局党组“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调研计划》和《中共嘉峪关市民政局党组密切联系群众规定》,采取“主要领导带头调研、分层分类全面调研、结合工作点题调研、广泛征求民意调研”等形式,深入基层面对面了解情况,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四是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围绕社会救助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开展调查研究,紧盯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悉心听取意见,摸清真情况,发现真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形成调研报告8篇。
(2)基础工作还不够严谨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科室、单位主动服务老年人意识,组织福慈科、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服务老年人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入住养老机构特困供养老年人档案资料。二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力度和频次,做到每天不定时街面巡查劝导救助,持续巩固我市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应助尽助成果。三是加大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学习掌握,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规范救助程序,切实保障和落实好流浪乞讨人员应有的权力。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台账,持续做好被救助人员信息录入和归档工作,做到纸质档案和救助系统数据相一致。
7.关于“服务群众担当作为还有差距”的问题。
(1)殡葬为民服务的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殡葬管理所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管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二是将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和延伸殡葬服务收费报发改委审核备案。目前殡仪馆(告别厅)及殡仪服务站殡葬用品(石棉垫、纸棺、挽幛租用等)已合理降价,大礼堂880元/次,怀恩厅600元/次,追思厅300元/次,6月7日起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三是加大收费公示宣传力度,通过民政局门户网站和殡葬管理所公示栏主动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2)社工服务组织培育责任落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新注册登记2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承接民政领域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打破一家承揽局面。二是举办2023年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前网络培训班,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人员共计124人参加培训。三是建成5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全市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延伸民政工作触角。四是不断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评估、督导,确保各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运行。2023年3月1日,由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及省级社工督导人才组成的评估督导组在钢城街道建林社区开展嘉峪关市省级示范社工站年终评估暨第四次专业督导工作,评估结果为钢城街道社工站、雄关街道社工站良好等次,文殊镇社工站优秀等次。
(3)落实养老服务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账制度》,建立了由财务室、核算室、服务协调科和信息科等人员组成的日对账组,坚持“孝善基金”每日对账机制,对服务对象每日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龙支付等方式的充值、退款、提现等金额进行核对,并对信息平台、核算、财务三方的收入(充值)、支出(消费)、余额进行月核对,加强“孝善基金”的管理,堵塞工作漏洞,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制定《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个人账户管理制度》,采取电话即时通知、媒体定期公告的方式,督促老年人家属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8.关于“依法廉洁用权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
(1)资金使用存在监管“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登记入口关,对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严格审核把关,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级评估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风险排查和预警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福彩中心正在对迎宾西路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厅和中福在线雄关东路销售厅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算后予以注销。三是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已将殡葬管理所(殡仪馆)与殡仪服务站财务分离,签订了《服务协议》,殡仪馆各项收入及殡仪服务站所交利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2)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嘉峪关市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购买行为,确保政府采购行为合法合规。2022年8月17日发布了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招标公告,公开采购了27家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二是制定《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和项目采购,严格审核项目承接主体资质,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采购预算和采购过程管理。四是将市福彩中心财务交局办公室财务集中统一管理。
9.关于“财务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财务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明确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岗位责任,严格费用报销程序,实行“六级”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单位资金使用规范有序。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随机对基层单位会计资料完整性、合规性等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工作质量。三是市社会福利院修订完善了内部工作制度,加强以制度管人管事。
(2)执行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民政干部上讲台,进行财务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做好财务核算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进行基本建设账务核算,真实、准确反映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状况。二是严格执行《嘉峪关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报销各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公务支出,加大报销频次,缩小报销金额,严格支出程序。三是对挂账往来款项进行认真核实,向当事人邮寄询证函进行催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靠得不够牢”的问题。
(1)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管理监督,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局党组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暨廉政约谈会,专题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暨集体廉政约谈和警示教育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观看了警示教育纪录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廉政防线。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制定《市民政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制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扣紧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消除责任盲区。二是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行业特点,全面梳理民政系统2023年廉政风险点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持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控力度。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把干部选任相关政策法规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本年度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确保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熟悉选人用人政策、了解掌握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精准把握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和具体操作环节,推动干部选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通过民政干部大讲堂、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等讲解并学习民政业务理论知识,切实解决民政干部“知识恐慌”和“本领恐慌”的现象。三是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民政厅、市委党校培训、网络培训等,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培养人才。
(2)干部选任政策落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选人用人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嘉峪关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管理工作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规定程序选任干部,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做到了组织严密,程序合法合规,全过程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三是确定办公室党务工作人员负责党组会议记录,每次会议记录结束要写上“本次会议结束”字样,并由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对每次党组会议记录进行审核签字,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及时做好会议材料的归档工作。四是严格公示时限,做到公平公正,按照任前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规定,公示期从发布公示公告次日起计算,遇节假日顺延,确保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
12.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1)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二是局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夯实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开展基层党建“体检”,发现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告知,及时督促跟进整改落实。四是殡葬管理所党支部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整改任务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支部党建台账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2)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全市各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三抓三促”行动,举办了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唱红歌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社会组织党支部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各社会组织党支部严格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促全面规范,以“四抓两整治”促重点提升,以党建信息化促落实落地。组织召开2022年度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暨“三抓三促”行动动员部署会,制定下发《关于嘉峪关市社会组织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学习教育行动的通知》《中共嘉峪关市社会组织党委“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组织观看学习了《榜样7》《党课开讲了》等纪录片,参加党的二十大专题报告会。由嘉峪关市社会组织党委选送的代表队,在全省社会组织“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唱红歌主题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在全省社会组织“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13.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体推进“三不”建设。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三是按季度开展集体廉政约谈、不定期进行个别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释法,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内法规我知道知识测试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树牢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四是树立讲党性、重品行、重实绩、敢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加强谈话提醒、强化制度约束等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落细。同时,坚持严的主基调,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五是在法定节假日放假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结合安排部署值班值守和廉洁过节工作,传达市纪委监委相关精神。六是制定印发《嘉峪关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制度》,严格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程序,落实申报、审核环节责任。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养老机构规范财务管理。
三、加强成果运用,一体贯通、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一)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履行整改职责使命。着眼民政事业长远发展,坚决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整改工作。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引领带动党员干部持续深学、细悟、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始终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慎终如始抓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严的主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进民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三不建设”,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管理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违纪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坚持常态长效,坚定不移推动整改任务完成。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坚决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坚持压实责任抓整改,局党组带头深化整改,以严的标准、实的做法、铁的纪律,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深化拓展。局党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研究整改事项,解决整改难题,对集中阶段已整改事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边改边犯、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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