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安委办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对我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提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嘉峪关安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工业气瓶充装单位嘉峪关市宇辉气体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许可范围充装、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充装活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是否有效运用、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相关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内容,发现一般性问题隐患4处,提出工作建议2条,要求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气瓶充装安全,自觉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充装前后安全检查,杜绝无证上岗充装、过期瓶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企业宣讲了《嘉峪关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甘肃省燃气管理条例》。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继续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电梯安全筑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的监督,督促行业部门持续加大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保障辖区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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