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中共嘉峪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市纪委监委主要职责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本级。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三、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2594.32万元,比上年增加26.08万元,增长1.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4.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预算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总支出2594.32万元,比上年增加26.08万元,增长1.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6.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卫生健康支出125.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住房保障支出199.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5%。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4.32万元,比上年增加26.08万元,增长1.02%。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基本支出2100.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97%;较2024年预算增加41.4万元,增长2.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项目支出493.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03%。较2024年预算减少15.32万元,下降3.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部分专项业务费。项目经费全部为专项业务费。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出国出境团组。
2.公务接待支出1.3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05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5.2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6.56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9.9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22.7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21.46万元,增长416.17%。增长的额主要原因为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本年将部分项目支出统计入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63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总额1522.2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98.24平方米,价值344.5万元。共有公务用车3两,价值57.2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10.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请款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预算所列项目均为运转类项目,不属于重点项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对绩效目标管理的相关要求,通过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8个项目绩效目标。
2.2024 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情况:按照《嘉峪关市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要求,以1-6月、1-9月两个时段为节点,集中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包括8个项目的资金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4 年绩效评价管理情况:按照《嘉峪关市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规程》和《嘉峪关市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要求,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同时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按照5年一个周期、每年重点评价不低于20%的要求,对单位开展的项目组织重点绩效评价。
4.结果应用情况:根据重点评价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完善了加强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并适时调整资金分配,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8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单位事务(款):是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单位业务等活动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单位各行政机构正常 46 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单位机关及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单位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四)单位业务(项):是指单位用于按照单位纪律“八 不准”的规定,单位人员外出单位期间一切经费支出(含按规定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和餐费补助)。(五)单位管理(项):是指单位用于单位法制建设、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单位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六)信息化建设(项):是指单位用于“金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七)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不含机关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纪委驻单位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为根据综合管理和单位业务工作需要,单位及所属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各类培训发生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 是指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单位统一 管理的单位机关及特派员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是指单位用于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为单位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或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 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一)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 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二)提租补贴(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 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三)购房补贴(项):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 规定,自 1998 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 4 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 设部等单位的通知》(厅字〔200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 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 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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