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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 2025-09-1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中旬至2024月7月中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上下贯通、一体推进,全力答好巡察整改“必答题”。

        (一)把牢政治方向,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时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打牢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基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从思想、制度、作风和工作方法、能力、机制方面切入,制定《中共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党组书记牵头抓总、责任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相关责任科室积极参与的整改落实机制,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1次局务会、1次专题推进会学习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带头研究包抓重点问题和重点事项,督促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落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照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存在问题,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整改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工作台账,逐条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整改。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常态化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的重要环节,作为提升生态环境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着力在强化理论武装、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同向发力、一体落实,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对于需要一定周期分阶段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整改,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源头上综合治理、根子上彻底解决。通过整改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建章立制的刚性约束堵塞漏洞,切实推动各方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对理论的认识和理解。二是组织业务科室认真学习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持续加大政策研究及项目谋划申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精准对接企业决策情况,加大政策解读和帮扶力度,指导企业提高项目资金管理能力和预算编制质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针对“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嘉峪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2024年度实施方案》《嘉峪关市2024—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冬防”方案》,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空气质量微测网、移动走航监测等科技支撑作用,全面做好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移动源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工作,督促指导实施酒钢公司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祁连山公司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索通公司烟气治理、宏汇公司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改造、大友公司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改造等重点项目,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中,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证中列明的监测项目、频次开展监测并公开。持续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做好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全过程管理。二是围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组织排污许可核发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对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入剖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加强填报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结合干部能力素质大提升行动,建立周例会和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执法培训,邀请环保专家授课,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加强移动执法应用,做好移动执法录入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发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实施行政检查,减少现场执法频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3.针对“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切实守牢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底线,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聚焦“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暨消防安全除患攻坚行动、汛期环境安全排查等一系列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行动,掌握企业生产运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环境风险。二是积极履行生态环境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职能职责,制定《嘉峪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嘉峪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度重点任务台账》,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工作时限要求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采取发布督办函,预警通知等方式进行督促提醒,有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格局。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和案卷评查工作,采取以评促改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市检察院、市法院等5部门联合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增强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合力。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将廉政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上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规党纪,开展学习心得研讨发言。二是严格工作程序,落实重大事项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针对执法检查、行政审批、项目招标等权力运行的关键事项,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把好政治关,政策依据关、保密关、文字关,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财经法律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切实规范财务管理。

        5.针对“作风建设存在弱项”的问题。一是常态化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加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领会,切实落实精文简会要求,有效控制年度发文、会议数量。持续做好警示教育,紧盯“四风”问题易发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工作、重点环节,不定期与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谈话交流,增强干部职工守好法律底线、纪律红线、思想高线意识。二是切实强化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加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强环评审批质量管理,优化更新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专家库,进一步提高专家评审质量。依托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持续做好环评文件编制规范性检查,印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嘉峪关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依托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及时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示。

        6.针对“依法廉洁用权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采购责任科室的监督管理,确保采购过程中成立询价小组、公示询价函、召开报价资料审核会以及确定拟成交机构等环节合法合规。逐条学习《采购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在招标过程中,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主体行为,确保了采购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需局党组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安排专人对党组会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项目实施科室严格按照合同签订内容和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序开展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资料整编、决算审核等工作,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根据竣工决算情况和决算审核结果支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高效利用。三是按照“先预算、后使用;先报批、后实施;先审签、后支出”的原则进行支出,项目实施科室严格制订合同,所有合同内容均由局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提交局务会、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决策,进一步提升了合同的严谨性。

        7.针对“跟踪服务群众力度不够”的问题。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局务会学习并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会学习《嘉峪关市信访领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加强信访办理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办理质量。畅通“12345”环保电话投诉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渠道,安排专人24小时受理信访举报,建立受理登记台账,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努力做到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统一监管职能,对于不属于我局直接办理的环境信访案件,加大跟踪指导力度,对群众重复投诉较多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跟踪回访,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问题化解和教育引导工作,提高群众对信访投诉工作的满意度。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8.针对“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各科室凡涉及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事项均在党组会前,经班子成员审核后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会上指定专人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全覆盖。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示范培训班等各类轮训和学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履职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工作需要。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情况,对领导班子和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分管工作进行调整,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对全局工作的全面了解和科学把握。班子成员强化担当作为,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工作加强沟通衔接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局党总支下设的三个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纳入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学习内容中进行学习。高质量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会前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会上聚焦会议主题,全体党员紧密联系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在自我检视和批评环节,党员之间能够大胆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个人自评直奔问题,相互批评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党员干部针对自身查摆和点评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列出整改清单。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形成了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员个人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积极推动整改。

        9.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三个党支部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上安排集中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特色品牌创建,2024年11月,综合党支部、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赴嘉峪关祁连山水泥公司、嘉峪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党建+环保融合”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党员进一步了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相关知识,为进一步指导帮扶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奠定基础。二是制定《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党建工作制度》,各党支部积极推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通过经常性开展集中学习、党课辅导、研讨交流、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严格落实《践行“三个表率”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互联共转”和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评议”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深化思想认识和理论学习,着力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见真章。督促党员干部在全省辐射专项大比武、执法大练兵、全国帮扶和省级交叉执法等重要活动,以及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大气污染防治等重要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0.针对“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会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21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等组织工作相关条例办法。对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五大体系”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有序推进落实。二是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党支部及时提供被考察人的政治素质鉴定材料,局党组将被考察人的政治素质表现作为是否同意晋升的重要依据。干部考察工作组认真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严格审核公示人员基本信息、举报受理信息等内容,做到信息真实准确。三是自查2020年以来干部提拔、公务员职级晋升纪实卷宗,对动议、决策阶段党组会会议记录进行补充归档。同时在建立202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过程中,严格对照纪实目录清单逐条整理,确保纪实材料完整、准确。安排专科专人负责党组会会议记录,确保人事研究事项在记录本中如实详细记录,做到有迹可循,避免出现撕扯、缺页的情况。

        (四)在聚焦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党组会、局务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主持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扎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对“重业务、轻党建”、执法监管不细致等重复反馈问题,严格对照问题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坚决杜绝出现表面整改和虚假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一贯到底,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做到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继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站在坚决做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高度,扎实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工作当作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不断反思问题、努力改进短板,做好阶段性总结和长期成果巩固工作,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切实形成新常态、新氛围,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重做好各项制度的更新完善工作,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单位内部监督检查,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

        (三)强化履职担当,深化成果运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把整改成效切实运用到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把群众身边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好。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促进作风建设得到大幅改善,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7-6261385(工作日8:30-18:00);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环保局综合楼2388号;

        电子邮箱:jygst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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