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言大义】
明代绍兴人张元忭,状元出身,为人谦和正直,即便居官之时,也坦荡无私。某次,他回乡守丧,乡邻们好不容易盼来这位“大官”,均来攀附亲戚,张元忭则闭门告之,“私事不入公门”,如有不平事,尽管一起去公堂说理,但凡请他在公事中夹带私情的,则一律谢绝。乡邻们知难而退,他的乡居生活也“清静”不少,这正是“治官事不营私家”的典范。
时人有言,“为士子者,非人不可交,非地不可往,非公事不可入公门”,遇事公事公办,自然不错,入了公门,更要出以公心,但凡夹带私心而悄入公门,或身在公门也只顾私情、难持公道,如此则有愧于“公”,又有何颜面称之为“公门中人”。
西汉韩婴《韩诗外传》和刘尚《新序》里,都提到一句话——“君子不以私害公”,是说君子不以私利损害公益。人在社会之中,始终不能独处,与人相处,就必然要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遇到事情,是大公无私、公私分明,亦或先公后私、公私兼顾,还是损公肥私、假公济私,其胸襟与境界,在一“公”一“私”前便可见高下。
个人的正当利益和私有财产固然受到法律保护,国家也鼓励正当途径的发家致富,但对于损公肥私、假公济私者,则法律、纪律、风俗、道德等,皆无法宽恕。人皆有私欲,也都有私心,到底要先私后公,还是先公后私,看的是胸襟和境界,考验的其实是自知自制的能力。
真正智慧的人,能看清缘由,想到根本,知其厉害,有所为而有所不为,“自知”更在“自制”之前。而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却不屑于自制,总想着投机取巧,总以为万无一失,却不知一己之私,往往见不得光,事情败露,不过迟早之事。君子不以私害公,实则也是不以私害己。
(王家安)
【物载春秋】

两诏铜权
秦代,1967 年甘肃秦安出土。高 7 厘米,底径 5.2 厘米,重 250.2 克,为秦一斤权。整体呈钟形,腹中空,鼻钮。器身瓜棱形,棱面间阴刻小篆一周共100字,内容为秦始皇与秦二世关于统一度量衡的诏文二则。一则为始皇廿六年(公元前221年)诏文。“铜权” 是古代衡量重量的一种器具,相当于现在的秤砣。它的使用使得货物的计量有了统一的标准,避免了因度量标准不一而产生不公平交易,象征着公平、公正。
(甘肃省博物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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