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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分明在点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 2026-02-09

        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字。公私一念间,荣辱两世界。而公私分明,就体现在一言一行、小事小节上。

  对为官从政者来说,公私分明是基本要求。在公众面前,弃私为公相对容易,在独处时也能坚守本心,却是难得。明代官员王国光,有一则不燃公烛的故事。相传,有一天晚上,王国光在书房处理公事,完成手头工作后,他打算看会儿书再休息。翻开书没看几页,他发现烛台上还点着公家的蜡烛。他觉得看书是私事,自然不能用公家的蜡烛。于是,王国光让夫人把自家买的蜡烛点上。夫人不解:大晚上用谁家的蜡烛不一样?又没人看见。他却认为,人的所作所为,不为了给别人看,而应无愧于心。正心才能正身,律己才能律人。

  我们常讲,以小见大。工作生活中的小事小节,却事关大是大非。唯有清清爽爽,方能心安理得。清代陈廷敬同样是一位公私分明的为官者,无论身居何职,都坚持清廉自守、不怀私心。陈廷敬被委以重任,派往宝泉局主管铸钱之事。任职第一天,他便立下誓言:“此乃铸造货币之所,天下流通之钱币,皆出自此地。我誓言不取分文,愿与诸位共守此诺。”一次,有官员奉上古币一枚,说佩戴可得吉利。后来,又有人在他办公室遗落了一枚钱。看着这两枚钱币,他猛然想起自己的誓言,深感这不仅是两枚钱币,还是廉与贪的分界线。于是,他把两枚钱币交回宝泉局,写下《二钱说》:“吾誓不受一钱,前后取其钱二,其何以自明!”在陈廷敬看来,一文钱虽小,但取之即为贪。《二钱说》既是他自己的反省,也是对天下为官者的警示。

  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我们共产党人历来讲究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党员干部要做到公私分明,就应时时以公、私二字为标尺,正心正言正行,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利所惑、不为私情所困,自觉做到履行职责为公、行使权力为民。

  公、私二字,检验作风,彰显党性,体现操守。很多优秀党员干部坚持在一言一行中做到公私分明。谷文昌反复叮嘱家人,“不许沾公家的一点油”,当他发现县委机关食堂炊事员给自己的小儿子多打了点菜,便禁止孩子到食堂买饭;杨业功身为军队高级领导干部,父亲在部队医院治疗的费用,他一分不少交给医院;张富清始终把公家的事放在第一位,从来不为子女求职找关系说情……他们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公者清廉,私者贪腐。很多案例告诉我们,党员干部只有一身正气、一心为公,才能干净干事、行稳致远。如果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就会破纪破法、走上不归路。从那些被查处的腐败分子来看,他们贪腐的表现形式不一,但都有相同点,那就是公私不分、私字当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就明文规定: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新征程上,要始终坚持公私分明,笃定“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时时坚守公德公理公心,方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桑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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