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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格言 | 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 2026-07-15

        【微言大义】 

        自古以来,很多为官者都很难处理公义和私情这对关系,孰轻孰重,不同的选择,背后折射出的便是不同的事业观和人生观。

        唐代诗人罗隐有两句诗:“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在他眼中,国事大于家事,公义重于私情。关系国计民生之事,要以肝胆相许的气度,不计得失,义无反顾地去做;至于个人家庭的利益,维持正当所需即可,不能为子孙之利而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为谋一家之私,有损万姓之义。

        作为党的高级干部,李富春、蔡畅这对革命夫妻堪称从严治家的典范。上小学的外孙每周回家时,蔡畅只给他一趟所需的5角钱公交车费,有时想买一支5分钱的冰棒,外孙只好以步行几站路的办法自己来省钱。小孩子想不通当大官的外公、外婆为何如此节省,有时就有意念叨说,谁家是用小汽车接送的,蔡畅则耐心地说:“汽车是爷爷奶奶工作用的,不能办私事,更不能接送孩子。”李富春也经常提醒外孙说:“现在人民生活还很苦,我们生活不能特殊,每天能吃上热饭热菜就不错了。”

        但就这样节俭持家的夫妻,在李富春同志逝世后,遵照其遗愿,蔡畅先后把两人长期节省下来的积蓄13万多元上交党组织,这在当年也是不小的数字。身边工作人员问她:“是否给外孙留一点?”她坚定地说:“钱是党和人民给我的,用不了就应该退给党和人民。孩子们长大了,应该自食其力,我们共产党人留给子孙后代的,应该是革命的好思想、艰苦奋斗的好传统。”

        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员干部只能姓公、不能姓私,只能用权力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而绝不能去做那种为了“家财”封妻荫子、泽被子孙的事。老一辈革命家肝胆相许的事迹时刻教育我们,不为子孙谋家财,多为子孙树家风。

(王家安)


        【物载春秋】

《张一悟致恒德弟家书》二函  

        其一为福州宣纸质,以墨笔书写,计1页。主要内容为邮寄《响导》读物等事;其二为印有朱栏格和“省立第二师校用笺”字样的元书纸质,色淡黄,以墨笔书写,计2页。纵29厘米,宽25.3厘米。主要内容为勉励其弟努力前进,争取光明前途。并告知其所带军帽、皮带、肩章、刀均已收到。以上二函,均以“宜五”落款。前函写于1925年10月30日。后函未具年限,仅署“四、六”二字,当为4月6日之时款。张一悟,甘肃最早的共产党员、甘肃党组织的创始人之一,甘肃特别支部第一任书记。

(甘肃省博物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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