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护航 “营商至嘉・关照到家” 服务品牌落地见效,畅通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监督渠道,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受理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及办理涉企相关事务过程中,反映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下列问题线索:
履职服务方面。落实惠企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等问题;推诿扯皮、办事拖延;设置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限时办结、帮办代办等一站式服务制度执行不力。
审批协调方面。无法定依据增设政务服务办理条件、材料、环节,线上提交资料线下不认、办理标准不一;跨部门协同机制落实不到位,阻碍项目推进;容缺承诺办理、“一网通办”改革落地不实,刁难市场主体。
廉洁用权方面。公共资源交易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经营主体,违规干预行政审批、资金拨付、公共资源交易;存在吃拿卡要、变相摊派、强制有偿服务、人情审批、权力寻租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行政执法方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干扰正常生产经营;不落实 “企业宁静周” 制度和“扫码入企”;行政裁量权基准、柔性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执行不到位。
政策履约方面。涉企政策公开推送、解读兑现不到位,惠企奖补资金兑付不及时;拒不履行政策承诺、合同约定;融资支持、风险分担机制虚化,融资帮扶流于形式。
要素保障方面。土地、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保障不足,水电气热、通信等公用基础设施供应不可靠;工业项目 “标准地”、不动产抵押登记便利化改革走样,加重经营主体负担。
其他侵害经营主体权益问题。在政务服务、信用修复、异议申诉、涉企纠纷处置等工作中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二、反映渠道
来信举报:请寄嘉峪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迎宾西路669-1号),邮政编码:735100;
来访举报:请到嘉峪关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厅(迎宾西路669-1号)接访室;
网络举报:登录http://gansu.12388.gov.cn 进入页面后,根据“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举报网址举报。
三、征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14:30至18:00。
欢迎广大经营主体客观真实反映有关问题,详细写明涉事单位、事实情况并提供详尽的佐证材料。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相关信息,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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